“司法救助金已经收到了。”近日,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被救助人陈某的丈夫说。
近年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残疾人、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2023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7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40余万元。
交通肇事被害人陈某因案造成肢体一级伤残,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且车辆交强险难以覆盖医疗费,通过诉讼也难以获得赔偿。高安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开展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
为做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该院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院“一盘棋”格局,刑事、民事、未检、行政等检察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做好线索移送等相关工作。
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在高安市综治中心窗口设立司法救助值班岗,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聚焦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简化救助程序,对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为“六类”农村地区的困难当事人、“5+2”类的困难妇女,实行一案一走访、一案一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着力构建“1+N”多元救助工作模式,推动司法救助“救济纾困”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效衔接,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和长效化。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院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7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7万余元;救助退役军人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救助残疾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余元;救助未成年人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