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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年龄、学历放宽
笔试、总成绩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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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湖州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
其中行政管理类2人
特殊勤务类24人
技能专长类6人
普通勤务类28人
退役军人
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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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市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其中行政管理类2人,特殊勤务类24人,技能专长类6人,普通勤务类2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11月15日至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招聘岗位有年龄限制的,详见附件1内“年龄要求”栏;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招聘岗位有学历限定的,详见附件1内“学历要求”栏;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6)技能专长类2(特殊车辆驾驶)岗位,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资质的。
其他岗位要求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7:00。
报名方法:报名者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swat2019@163.com。
2.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吴兴区青铜路298号市公安大楼东侧二楼。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共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应学历证书须于公告发布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退役军人等相关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将对报考人员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发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1.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统一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每个测试科目采取合格制,有任一科目未达标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四)实操测试(无人机驾驶)
该科目采取60分合格制,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面试对象,考试科目为多旋翼八字飞行(必考)和穿越机飞行、固定翼飞行、组装(三选一)。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计划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八)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辅警的不同岗位类别及工作强度等情况,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核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报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作弊、协助作弊;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六)对招聘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原则上由各用人部门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九)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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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地铁1、2、4、5号线招聘75人(男55人,女20人),地铁6号线招聘25人(男20人,女5人),工作地点:福州地铁各站点。
二、岗位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治安巡逻、安检督导、应急处突等治安防控辅助工作,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地铁运营实际和公安工作勤务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应当在入职四年内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
6.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辅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11. 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招聘条件第3点和第5点可以适当放宽。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月平均工资约3000-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补贴、月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供住宿。
五、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开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两种方式(二选一,无需重复报名),线上报名由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审核,现场报名由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
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827822转81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咨询电话:8702224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线上报名需上传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4)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表格内容用电脑填写,A4纸单面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警官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的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招聘各环节。
4.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第12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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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黔东南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具体岗位详见《黔东南州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http://gaj.qdn.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仅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站发布(http://gaj.qd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00时至11月29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s://zk.xnrczpw.com/exam/?EXAMID=3049,报考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时刻保持畅通,报考者本人学历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本人报名,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00时至11月30日17:00。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2日09:00时至12月1日17:00前通过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并于2024年12月2日14:00至12月7日0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进行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因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退费的,按规定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17:00时前。
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凯里市北京西路70号金凯5楼)办理免收考试考务费用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路予以退费。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内容
1.报名网站打印的《黔东南州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2.报考职位为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须提供退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者目前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含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公示。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按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3:l比例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将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且仅有一名报考者为本招聘公告优先聘用的1、2、3情形,则该报考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经考生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九、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政治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有本《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政治考察。
首次签订合同劳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黔东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标准
每月应发工资约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福利待遇根据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报考咨询及监督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855-827824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
0855—8512213 黔东南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0855-8278395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
特别提示: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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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咨询电话:0999-8072023、8072316
监督电话:0999-8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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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西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5人
招聘岗位:详见《西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十八周岁(2006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违纪、违法等个人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8.西宁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的在职辅警;
三、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20日18: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8:00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本次考试报名费为200元/人。
(二)网上资格审查及加分
网上初审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20日18:00报名期间,将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初审结果。
现场加分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17:00符合后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加分地点进行加分,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加分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加分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62号10楼1002室
(三)笔试
笔试采用线上机考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 100 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通知。所有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进行公示。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进行公示。
(五)体能测评
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执行。若体能测评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进行公示。
(六)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1:3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适应、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生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进行公示。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八)政治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培训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总成绩递补。聘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及西宁市各项辅警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标尺教育、西宁公安)进行公示。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辅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 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或公安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客观题成绩相同的,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补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若出现此次招聘岗位的辅警离职,则可按程序直接从补聘人员库中进行补聘。
(四)学历
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取得更高学历的需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拥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聘用资格审查及相关问题
在招聘全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人员自愿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八)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九)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报名者对《招聘公告》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西宁市公安局
0971-8251655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雷鸣寺街13号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971-8136777(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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