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湟源县“四项机制”抓实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文摘   2024-11-27 12:04   青海  


湟源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工代赈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好途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监督、验收、管护四项机制,落实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赈济要求,保障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4项,总投资达7258万元,吸纳本地务工群众897人,发放劳务报酬776万元,“赈济”成效显著。
优化项目申报审批机制。聚焦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由乡镇谋划一批群众申报意愿强烈、建设需求迫切、带动就业显著的灌渠维护、污水管道铺设、村内道路改造等民生项目,纳入县级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库。经由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筛选后,择优选定与国家政策导向相符、资金投向精准、要素保障齐全、落地性较强的项目,并纳入省市项目库,全县以工代赈储备项目转化实施率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谋划2025年以工代赈储备项目21项,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预计可带动就业人数914人。
完善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建设单位监管、监理抽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的“四级监管体系”,全过程监管材料采购、工资发放、工程质量等重点环节,按月动态公示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规范、“以工代赈”资金专款专用、务工人员避免优亲厚友。
强化成果评估验收机制。坚持工程质量与赈济成效双验收、资金支出与报酬发放双查验,通过外业现场查验与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全面评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同步开展项目实施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情况“综合评价”,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查阅银行转账流水等形式审查务工花名册、报酬发放表真实性,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实体质量及赈济成果高效可靠。
注重项目后期管护机制。验收合格的以工代赈项目经确权移交至当地村委,明确使用和管护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主导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动作用,引导村民自觉维护项目建设成果。同时,探索推进“零工”变“长工”机制,针对建成的村内道路、灌溉渠道后期管护用工需求,优先安排村内困难群众到保洁员、护路员、渠道维护工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真正实现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


|来源:中共湟源县委办公室

|编辑:谭丽颖 

|责编:颜秀娟

|审核:金福衡

|监制:郦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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