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机构。
民营企业
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来说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自由职业者
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参加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信息这里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丁 美
校审:姜 蕾
责编:余才英
审发:刘仁杰
承办: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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