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吃吃吃

民生   餐饮美食   2024-09-12 16:37   新西兰  

人生就是



吃吃吃

人生へようこそ、あなたの素晴らしい旅を開始





这些都是我很多年前写的,今天找出来一看,除了我已经吃素了,其他好像都没有什么改变。总是不能忘记吃里面的许多情怀,许多故事。不能忘记,是因为此生已不再来。




小葱拌蛤蜊

那一年我在等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独自一个人住在已经空空荡荡的营房里,陪我的还有那只部队留下来的大黄狗。父亲给了我四十块钱,这是我那段时间的生活费。第一次掌握这么多钱,不知道该怎么用。


首先,我买了一些蔬菜,因为父亲已经给我留下了很多的米,所以我不用再买米了。然后我走过一个摊子,看到很多人在买冷冻鸡,我也买了一只,四块多钱,事后想想实在是浪费了,那鸡可能在冷库里呆了不只一年,我没有吃出鸡应该有的味道来,后来全给了大黄,那也是大黄最后享受的一顿美食了。




父亲给的钱随着日子的流逝也渐渐薄了起来。我要节省着用了,也不知道那该死的大学通知书什么时候到。



到街上走走,发现最便宜也是我很喜欢吃的是蛤蜊,这是那种很小的绿黄色的蛤蜊。买回来只要用放到开水里一滚,然后捞起来,倒在事先放了虾油小葱的大碗里,上下翻动一下,那微张了口的蛤蜊吸进了虾油的鲜和葱的香,看起来清清爽爽,吃起来味道真是好。



那些日子,我总是一碗白饭加一碟小葱拌蛤蜊,有时候也会加上一本书,然后大黄蹲在我身边,那份逍遥那份安全,神仙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那时候真的感到,上不上学的我已经无所谓了,只要每天都有小葱拌蛤蜊,还有我那忠实的大黄,当然还必须有父亲源源不断提供的钱,就是在那空空的营房呆再长时间也没有关系。



可是事情总是不能随人愿,首先是我的大黄不见了,我到处都找不到它,那时候我就有一种预感,是不是我的通知书要来了,大黄知道今后没有人再陪它了,所以它选择了失踪?然后,没过几天,我的通知书来了。我记得那是我的一个姓 赵的老师给我送来的,我没有高兴的样子,她觉得很奇怪。那是我见这个老师的最后一面,几个月后她就死了,死于癌症。



那是一个深秋的季节,也是我结束纯真时代的季节,我第一次知道了有许多东西是我永远也无法把握的。陪我一起结束那个季节的是那只大黄狗,是那盘小葱拌蛤蜊。单纯而滋味鲜美,就象我那一去不回的青涩的岁月。



以后我再没有吃过小葱拌蛤蜊。




炒田螺

田螺是江南一带最常见的水产品,好象一年四季都有,只是听说春天的最好吃,肚子里没有那么多籽。

以前吃田螺够麻烦的,先要拿老虎钳把田螺的尾巴钳掉,然后撒点油泡在水里让田螺吐掉泥土,隔个两天吧才能吃到肚子里面去。小时候最喜欢吃田螺但也最恨那复杂的过程,现在方便多了,过程都替我们省略了,回家以后只要洗一洗就可以炒来吃了。


炒田螺很简单。等油冒烟了,撒上姜末葱花,爆出香味后倒入田螺,“哗啦”一声,这是入锅的声音,接着是不断的“哗啦哗啦”,那是炒田螺的声音。没有一种炒菜有炒田螺这么响亮,听起来很热烈的样子。放盐糖酱油黄酒辣椒,焖一会儿,出锅。


吃田螺是不用筷子的,直接用手作业,真是够爽。两指一捏,撮起嘴唇一吸,那香香的小肉就掉到嘴里去了。和炒田螺一样,吃田螺的声音也是很嘹亮的,“叽叽嘬嘬如接吻一般理直气壮”舒婷说得最有趣。吃了一碗还剩一碗——那是田螺的壳,好象什么都没有缺,本质却不同了。那碗壳倒掉的时候还是很响亮的——哗啦。田螺从出水后就轰轰烈烈,好象是为了补偿寂寞的一生。


田螺从来不登大雅之堂,但吃它的人很多都来自大雅之堂。田螺是一份最朴实的情感,但只要尝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它,哪怕自己已经远离了那最朴实的生活。


所以,在彼此心领神会的时候,我们还会寻寻觅觅,寻觅那份久违的感觉。



雪里蕻

雪里蕻还在田里的时候很象芥菜,很奇怪的是,芥菜可以直接炒来吃,但雪里蕻一定要用盐腌了以后才能吃。

等雪里蕻收上来,先拣掉黄叶,洗干净,然后摊开晒,晒到半蔫叶子也呈灰绿色,放在盆里撒上盐象洗衣服一样使劲揉,揉到雪里蕻变成深绿色,然后把水分挤干净,一把一把码好,放上几天就可以吃了。这种新鲜的年轻的雪里蕻的作法,味道清新而略有苦味,我很喜欢。



把这年轻的雪里蕻切细,拍上几颗大蒜头,丢在油锅里爆出香味,然后倒进雪里蕻翻炒,也可以放上几段辣椒,出锅装盘。盘子里的雪里蕻碧绿碧绿的,满是田野中清香的味道,吃起来非常爽口。雪里蕻也可以炒干丝,但也只能是年轻的雪里蕻才可以,因为季节性很强,所以这道菜是最得人欢喜的时新菜了,餐馆里卖得贵死人。在那段时间里,我基本上天天都上桌这道菜,每次都可以吃得底朝天。



另外一种是放在大缸里,持续前面的步骤后继续一层盐一层菜的码起来,然后压上大石头。最后颜色变成黄褐色的时候就可以吃了,这时候的雪里蕻已经是地道的年老的咸菜了,和雪里蕻的本来面目完全是两回事情。成为咸菜的雪里蕻应该说是咸菜里最好吃的一种,有时切着切着都忍不住拽下一条大吃起来,脆生生的,咸甜适中,特开胃。这时候的雪里蕻可以保持很长时间,以便人们在吃不到新鲜的雪里蕻的时候还可以慢慢地吃到腌渍过的雪里蕻。



每年雪里蕻收获的季节,菜市场上到处都有年轻的和年老的雪里蕻,绿绿黄黄,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味道。



新鲜的雪里蕻好象是一段美好的青春,好看也好吃,虽然有那么一点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青涩。



成为咸菜的雪里蕻好象是中年以后的人生,经历过日晒,经历过磨难,也经历过重压,虽然不再拥有年轻的色彩,但内心已经有一份成熟的积淀和一种处惊不变的沧桑。无论清炒还是和着其他一起炒,都能保持最好的最本色的味道。



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中,唯有这段生命最值得细嚼和回味。


红烧剥皮鱼

剥皮鱼是一种很低贱的鱼。据说从前的渔民都拿这种鱼去喂猪的,也就是说连渔民都不把剥皮鱼当鱼看的。


后来可能是因为带鱼黄花鱼这些算得上鱼的鱼越来越少了,所以剥皮鱼才成为鱼上了人们的餐桌。记得最早见到剥皮鱼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的剥皮鱼还是连皮带头一起卖的。买回来以后要自己处理干净,不过,剥皮鱼也很好清理,那黑色的粗糙的皮已经基本脱离了身体,一推就下来,露出粉红色的肉。我很喜欢这个过程,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惊喜。


剥皮鱼最好是红烧,先炸香几颗葱花,接着放鱼下去煎,煎到两面黄,放黄酒和姜丝,然后一盖,让酒味和姜味渗透到鱼肉里去。然后放酱油、糖、盐。可以咸一些。“咸鱼淡肉” 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秘诀。最后出锅前放一些葱段。


剥皮鱼的肉不算嫩,但还算可口,最重要的是,刺很少,那肉可以一块一块夹下来,根本不用担心那刺会卡到嗓子。大块吃肉,剥皮鱼可以算在内。


那一年高考的第一天,我父亲特地从百忙之中赶回来,以前他才不会为了我的事情离开他的工作的。他不仅回来了,还在我临去考试的时候把他手上的手表摘下来给了我,那是一块厚重的欧米迦手表,他说:这样你就可以看到钟点,不至于来不及。其实,考场的每个教室都有挂钟,不需要带手表的,但我父亲决意要我带,我就带了。那表戴在我的手腕上松松的,重重的,每走一步就往下掉。但我没有摘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好象父亲一直在我身边。


考完第一场回来后,父亲已经煮好了饭菜在等我了。那桌上摆着一盘红烧剥皮鱼。父亲问了我考试的情况后说,他要赶回去开会了,剩下的两天考试要靠自己了。我一边吃着剥皮鱼一边点头。那鱼父亲没有吃几口都给了我,他知道我喜欢吃这种刺少的鱼。父亲没有来得及和我一起吃完这餐饭,就急匆匆地套上军装,登上早就候在门外的吉普车,走了。


桌上那盘所剩无几的红烧剥皮鱼已经凉了,那块手表还在我的手腕上重重的坠着,窗外的蝉声一声紧似一声,我忽然有一种要流泪的感觉。


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突然的空旷和寂寞所带来的伤感?也许是对未来即将直逼眼前的惶恐和不安?还是对过往的无限依恋?


那盘普普通通的红烧剥皮鱼,和那一块厚重的手表,和那一个蝉声凄冽的夏天,和那一种要流泪的感觉,就这样成为我记忆里最温柔的一幕。



糍粑

第一次看到糍粑是在很多年以前。


那时候我们还是初中生,有一次学校组织我们到农村去学农。去学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看农民怎么做糍粑怎么吃糍粑倒是至今没有忘记。


那天晚上,老师告诉我们说;今天有家农民要嫁女,所以要在祠堂里做糍粑给来客吃,我们也算来客,所以通通都可以去吃。一听说有吃的,同学们都放下手里的农具,连手都来不及洗都涌到村口的祠堂去了。


进了祠堂,就见一个赤膊汉子高举着一个巨大的木头锤子,死命往一个大石臼里砸,旁边还有一个同样赤膊的汉子不停地翻动着石臼里的东西。我上去一看,原来石臼里面是一大团白生生的煮熟的糯米,都被砸得稀巴烂了。他们配合得很好,举锤子的那个人抬起锤子的时候,翻糯米的那个人就迅速伸手进去翻动一下,一起一落,很有节奏感。旁边站的几个男同学看得手痒,也想尝试一下,结果负责翻动的那个同学不是吓得不敢翻就是差点砸到手指,变成手指糍粑;而负责举锤子的那个同学不是砸到石臼边上,就是砸得糯米乱飞。最后还是把大锤交还给农民了。


这边汉子在砸糯米,那边是姑娘在磨黄豆粉。这个场面比较温和,所以我就在这里看。那几个姑娘把炒熟的黄豆一把一把地放进石磨里,然后把磨好的豆粉倒进大盆子里,拌上红糖。一盆盆褐色的粉末就这样陈列在大桌子上。我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这些粉末和那些稀巴烂的糯米有什么关系。想到糯米,我又回到砸糯米那里去看。


去了以后才后悔我真的不应该再回来好奇的,如果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或者观察得没有那样仔细,那天晚上我肯定吃得很欢。


砸糯米是个力气活,砸多了当然汗就出来了。问题是那两位可爱的农民同志赤膊上阵,那汗水就那么毫无忌惮地随着动作大半落进了稀巴烂的糯米里,再加上他们嘴里还叼着烟,再再加上他们还能叼着烟继续大声说话,哈,汗水加烟灰加唾沫星子,这糯米的内容可是丰富了许多了。


那时候我已经没有胃口了。我的兴趣在于弄明白这稀巴烂的糯米和那一盆褐色粉末有什么关系。


砸好的糯米都放进一个大簸箕里,然后再由一个汉子从厨房里端出刚煮好的糯米倒进石臼里,继续重复上述的举动。


我的那些同学都已经围着砸好的糯米跃跃欲试了。我挤上去看,一个老农正在那里示范,他用那长满老茧的手在糯米里掏出一团:深褐色的粗糙的大手在雪白的糯米团上翻弄——尽管那糯米团的成分已然不单纯——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那团糯米在老农手上捏巴了一下以后,又放在那个褐色粉末堆里滚了一下,这下,雪白的糯米团子成了褐色的说不上名里的东西。这就是糍粑。


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在糯米团里挖掘——好象手都没有洗呢——然后又争先恐后地在褐色粉末堆里打滚,再然后就捧着一团褐色的东西吃了起来:好吃好吃!


我没有吃。


我突然想起来应该去看看新娘。问,回答说;新娘不在这里,她是不可以见人的。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糍粑。虽然场面很热闹且人人可以参与个个可以动手,但没有产生想入口的感觉。所以现在回忆起来也没有口水流下来。


其实后来我也吃过糍粑的,在我的同学家里,她妈妈做给我吃,当然没有汗水口水加烟灰,但先有印象在前了,一看到就想起从前的那一热闹的场面。所以吃起来也觉得味道平平。


印象害死人啊,同志们。你说,如果我那次不再回过头来好奇,那我不就又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忆了吗?要不然,记忆差一点也行啊,忘记了过去并不意味着背叛,它可以意味着坏的变成好的旧的变成新的,旧日重来,涛声再起。那么我就可以焕然一新地去发现糍粑这美丽的糯米团子!


可惜啊,我对过去的事情——尤其是好吃的——都可以记得牢牢的,可偏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忘得光光,比如我刚才想上楼拿东西,可是上了楼却想不起我上楼来干吗!——老年痴呆的前奏。也有好处,就是对最近吃过的好东西都以为是以前没有吃过的,所以会连续几个星期吃四川拌凉菜,那个卖四川拌凉菜的小姑娘都认识我了:你很喜欢吃四川拌凉菜吗?


可是,可但是,糍粑到底好吃不好吃呢?


又及:我说的是福建地方的糍粑,至于江南一带的糍粑是那种用油来煎炸的糯米块或团,没有用那褐色粉末滚将过,外酥内软,味道还不错。在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卷之三:马行街铺席,曾记载:“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子姜豉、灌肠、抹脏、红丝水晶脍、煎肝脏、蛤蜊、螃蟹、胡桃、泽州饧、奇豆、鹅梨、石榴、查子、榅桲、糍糕、团子、盐豉汤之类。”这里的糍糕就是江南人说的糍粑。可见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小吃了。


油炸牡蛎盒

我第一次吃也是最后一次吃油炸牡蛎盒是在福州。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沁入心脾的美味一直保存在我的记忆里。

以前牡蛎都用来做汤的,很少用做炒菜,因为牡蛎很容易煮出水来,一不小心就汤不是汤水不是水的。当然后来我是知道事先把牡蛎沾上点芡粉就可以保证少出水,但糊了一层芡粉,吃起来总觉得不爽口,鲜味也没有表达出来。所以还是用来做汤比较好,简单而且味道始终不会错。

 

那一次是朋友请客,他知道我喜欢吃海鲜,所以特地去买了最新鲜的最大的牡蛎来。我这个人一向对看人烧菜是最感兴趣的,于是朋友在厨房负责忙,我在一边负责看。朋友先把大张的春卷皮对角切两刀,就变成了四块三角形的春卷皮。然后用一点面粉调成糨糊,放在一只小碗里。再然后就用三角型的春卷皮来包牡蛎,一张小皮子包一只牡蛎,象包一个小枕头一样,完成之后在封口的地方涂上面粉糊。什么调味料都没有放,就用最原始的大牡蛎来包。然后放到油锅里去炸,时间不要太长,炸成金黄色就可捞起来装盘了。

 

我本来想撒点胡椒粉的,但朋友告诉我说,不要撒,你吃吃看,能不能吃出最鲜甜的味道?我一吃,真是太好吃了,外脆内嫩,那牡蛎的汁水一点都没有浪费,统统都在焦黄的春卷皮里,鲜得舌头都打结了。

 

这道菜其实应该算做点心,因为还没有到桌子上都被我吃得差不多了。这也不能怪我,如果等到上桌味道肯定不如刚出锅的。不用朋友告诉我我都知道,这油炸牡蛎现炸现吃是最好的了,时间一长,外面的皮子就包不住里面的汁水了,弄个皮破汁漏,味道走样,那才叫暴殄天物了。

 

油炸牡蛎盒必须用最新鲜的牡蛎,而且每个都必须大而均匀,否则是吊不出这道点心的美味来的。

 

这道点心是我朋友的独创,有没有申请专利我不知道。如果现在网上能够找到这道点心,那么就是有人剽窃,要不然就是我朋友带出高徒桃李满天下了。

 

我就吃过那一次油炸牡蛎盒。

 

后来大家各奔东西,一走就是好多年,连见面都成了奢侈的盼望。

 

不知道我的朋友现在还有没有心情和耐心为他的朋友做这道点心了呢?想念一个人,常常不会想起他很多很多大事情,想他的,往往只是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和一个油炸牡蛎盒。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牡蛎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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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大头妈
描写新西兰的生活,描写我家的猫猫狗狗和花园,世外桃源,与世无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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