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林加火等于焚,请大家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来源:“福建森林防灭火”微信公众号
编辑:颜璐琦丨编审:张志雄丨监制: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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