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卫生城 做健康幸福人】新版健康素养第50条

政务   2024-10-11 11:02   云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你掌握了吗?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50条内容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
(2024年版)


第50条



主动接受婚前和孕前保健,适龄生育,孕期遵医嘱规范接受产前检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住院分娩。


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婚前、孕前咨询和医学检查,可以帮助准备结婚或怀孕的男女双方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发现可能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和健康问题,接受针对性的评估和指导,提高婚姻质量和促进安全孕育。
提倡适龄生育,科学备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女性最佳生育年龄 为24~29岁,男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35岁。女性生育年龄≤18岁或≥35岁均属于高危妊娠。高危妊娠会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胚胎停育、流产、胎儿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两次妊娠之间间隔太短或太长都不利于母婴健康,推荐生育间隔为2~5年。
孕妇应定期接受孕期检查,尽早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接受妊娠风险筛查评估,整个孕期至少接受5次孕期检查。首次孕期检查最晚不应超过怀孕12周,有异常情况者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定期产前检查能够动态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孕妇要到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提倡自然分娩。高危孕妇应提前住院待产,最大限度地保障母婴安全。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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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白   兰   
终  审:刀艳玲、施   蕊
责  编:罗   鹏
编  辑:师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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