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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增一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关于新增福清福宁医院等117家医药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我中心拟增设福清福宁医院等117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医保大楼)
举报电话:0591—88609636;举报传真:0591—87876483
附件:第十七批拟增设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一起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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