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医疗资源利用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减少患者就医支出,缩短患者等待时间,省卫生健康委自8月30日以来坚持“以保证质量安全为底线,以保障质量为前提,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全面加力推动全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规定了不予互认的情形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有68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纳入互认范围,确定了392个互认项目。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分别将本机构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在本机构官网、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链接点这里 名单点这里查看
1、全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间实现《首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正面清单》中检查检验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同时明确公布不予互认的情形,
2、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流程,降低重复检查检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在全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同级互认,并逐步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和互认范围。
3、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 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