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招婿”,没想到却是“招贼”。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恋引发的盗窃案。2024年9月初,刘某某将网恋男友李某某带回家中,不料李某某却趁刘某某外出之际,将刘某某放在卧室抽屉中的1万余元现金盗走。
案发时正值农忙季节,刘某某的家人都在抢收玉米棒子,李某某却主动帮忙摘玉米棒子,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然而,刘某某后来发现,这份“热情”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通过查看监控,刘某某发现了李某某的盗窃行为,但李某某却回应称“这钱就当我向你借的,我已经走了”。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处罚。鉴于李某某案发后已退还大部分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综合其量刑情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甜甜的恋爱也有可能是“甜蜜的陷阱”。在与人交往时,务必要擦亮双眼,对陌生人保持应有的警惕。尤其是在日常交友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界限,注意保护自己生命及财产安全。
来源:天眼新闻 一审(校):成 婵 二审(校):吴培玲 三审(校):罗 胤 签发:罗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