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文件要求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对气象部门承担的新建建筑物设计审核、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资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同时要求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从此,社会企业积极准备,创造条件申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以下为2020年以来中国气象局受理的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受理数。
根据近5年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行政审批受理数量以及核发资质的主体情况分析,可以看出:
一、社会企业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积极性仍然较高。如果计算乙级资质升甲级资质在内,新增申请数量略有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大。尽管每年有注销的资质,但注销数量很少,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企业总量依然是处于扩张阶段。
二、新增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企业把防雷检测作为兼营业务的企业在增加。近两年中,单一从事防雷检测的企业申请数量在减少。比如今年2024年4月24日广东省气象局领导专题会议审定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基本都是兼营防雷检测业务。
三、部分地方气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有所增加。比如近期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对唐山市曹妃甸区防雷中心等6家单位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拟予以认定的公示,6个单位中有4个是气象部门下属单位。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气象局网站、广东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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