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行动,并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请全系所有师生认识阅读,深刻体会文件内容。
2024年7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行动,并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请全系所有师生认识阅读,深刻体会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