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残疾朋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一旦开始领取退休金,我们是否还能继续申请低保呢?”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参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办法第四条明确指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判断是否符合低保资格的三个基本条件。而第十六条则进一步说明,退休金应被计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中。
以张先生为例,他是一位领取退休金的残疾人。尽管他有了退休金,但如果他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并且他们的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张先生仍然有资格申请并纳入当地的低保范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之前还出台了一项特别规定。对于那些生活困难、依赖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按照单人户的形式纳入低保范围。这里的“生活困难”具体指的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1.5倍。以李女士为例,她是一位重度残疾人,无法工作,也无法单独立户,她的家庭人均收入虽然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标准的1.5倍,同时她的家庭财产也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也有资格申请单人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