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莲花镇中心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

文摘   2024-06-17 15:37   湖南  

“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莲花镇中心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性侵害事件发生,同时强化防溺水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月14日,我校协同莲花镇政府应急办、岳麓区蓝天救援队开展了一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


01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讲座

     讲座伊始,应急办工作人员给孩子们分发了《儿童性侵防治安全手册》,接着傅校长进行防性侵安全知识宣讲,傅校长用生动的语言从“认识我们的身体”,“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做”和“万一遭到性侵害后该做什么”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向全体同学做出了以下提示:

    了解隐私部位:让孩子了解身体是自己的,凡是背心和裤衩遮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

     保护好隐私部位:告知他们男女有别,既不能让别人触碰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主动去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是秘密不能告诉父母,遇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告诉父母、打110电话报警等。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密闭的环境,家长不能接送时,不独自出门。

    敢于拒绝: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者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者其他亲近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02

珍爱生命 谨防溺水

     随后,蓝天救援队贺老师进行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讲,主讲人贺老师通过未成年人溺亡施救故事和图片,警示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安全意识,真正掌握防溺水“七不两会”等安全知识。

七不: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戏水。

7.不准盲目水下施救。

两会:

1.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报告。

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接着,贺老师告诫学生们,无论是否会游泳,都不能贸然下水营救落水者。并强调遇到溺水事故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切勿惊慌失措,应该拨打求助电话、及时向周围人群呼救,或者寻找身边可以利用的工具进行施救。

     贺老师就遇到险情时如何进行自救与施救进行讲解,重点让学生模拟体验如何正确拨打求救电话,如何正确伸棍子救援以及如何丢漂浮物等,还给学生演示用瓶子制作救生圈,学习简易救援。

     最后,贺老师让学生进行了正确穿戴救生衣的演示。在精彩的演示和有趣的互动中,孩子们牢牢掌握了防溺水安全知识。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保护自己的身体和隐私的安全防范意识,还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防溺水”的种子。防性侵、防溺水安全教育关乎到每位学生的安全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学校将持续扎实做好“防性侵、防溺水”工作,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审|蒋浪

    二审|傅冬兴

三审|周燕



长沙市岳麓区第五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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