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东丽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摘要②

民生   2024-11-18 19:34   天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10月,十二届东丽区委第八轮巡察分别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对区法院、城管委、城市化办、信访办、投资促进局、科学技术局6个处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近期,区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摘编如下: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城市化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够彻底。持续整改责任没有完全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持续用力不够,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二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力不足,对安居东丽收官阶段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思考不深,对重点还迁任务指导督促不够主动,土地整理储备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及时高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依法治区等工作部署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有疏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抓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四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执行议事决策规则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提高对当前土地市场的认知能力,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提高土地资源盘活利用能力,加大正纪纠偏工作力度,加快还迁安置进程,强化对未分配房源管理和监督,推动城市化领域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机关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扎实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四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盯历史遗留问题、重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信访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推动问题整改缺乏持久韧劲,对部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果巩固不到位。二是落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使命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力不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任务力度不足,推动积案化解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添秤”意识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保密、依法治区责任制有欠缺。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韧劲不足,财经制度执行有偏差,财务管理不严格。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欠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工作制度标准不高,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以党建引领信访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坚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亚楠调解室”等矛盾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统筹各方力量推动积案化解工作和源头化解,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廉政风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制度执行。三是注重党建引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选派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开展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在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方面用力不足,对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的研究部署仍有欠缺。二是以招商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统筹谋划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并重用力不足,发挥牵头引领作用不充分,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效果不突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有短板,开展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度攻坚行动有差距。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严格,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有短板,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四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落实干部选育管用要求不到位,抓机关党建不严不实,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对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点工作任务的谋划部署,建立科学精准、透明合规招商引资机制,提升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以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抓好廉洁风险防控。三是在强化党建引领上持续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具体措施,在政治上找原因、机制上找问题、压实责任上找路径,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持续抓巡察整改用力不足。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尚未完全体现,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仍有欠缺。二是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效果不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存在“两张皮”现象,主动承接和吸纳北京的科创资源、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成效不突出,落实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度攻坚行动有差距,创新主体引育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果不明显,落实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还存在短板弱项。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打折扣,抓作风建设韧劲不足,服务企业重部署、轻落实,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有弱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整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承接好北京科创资源溢出效应,推动“北京研发”向“东丽转化”集聚,以企业成长培育、成果转化和发展科技金融为重点,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加快落地一批优质科创企业,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与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外投资和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强化党建引领,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干部选育管用机制,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程序、堵塞漏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添秤加力。


综合:区委巡察办 清风东丽

END



点个赞


再走吧

天津东丽
讲述最权威的东丽故事,传播最主流的东丽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