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市容环境,就如同城市的名片,不仅关系到我们日常的生活品质,更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我们守护城市环境提供了有力依据,条例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我们共同行动的规范。为进一步落实“两个《条例》”,深化“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建设更加洁净美丽、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努力成为文明有礼的天津人,做文明素养的践行者、市容环境的守护者、城市品质的共建者。当我们倾倒垃圾时,不妨多一份耐心,将垃圾分类投放到位,让垃圾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宿;当我们外出时,不妨多备一条纸巾,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让城市空气更加清新宜人;携犬出户时,检查好束犬链,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让温暖与便利传递给每一个遇见的人;在社区生活时,团结和睦、邻里互助、尊老爱幼、扶弱助残,不在楼道和社区内乱堆杂物,让社区成为我们温馨的港湾;在公共场所时,言行举止文明,遵守秩序,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在日常文明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有序停放,让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和谐与安宁。文明旅游、文明购物、文明乘车,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让文明的理念和行为融入到城区的各个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做参与者、共建者,不做冷漠者、旁观者。
居民朋友们,文明有礼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不仅体现在城市生活的每一处细节之中,更折射于每一位居民的举手投足之间。我们的言行举止是传递东丽风尚的麦克风,彰显东丽形象的移动标,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行动与自觉,共建共享,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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