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履行
彰显诚实守信正能量
“法官,我听说原告马某已经去世了,但是最后一笔欠款还未到履行期限,我还没有偿还,麻烦您联系一下原告家属,我想偿还最后一笔欠款。”这是塔尔湾法庭承办法官接到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韩某的电话,要求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的给付义务。
这是塔尔湾法庭2019年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被告合伙枸杞种植生意,期间因其他原因项目未完成,经结算被告需向原告退还投资款二十万元,但直至约定履行时间,被告只向原告退还了三万元投资款,剩余十七万元迟迟未退还,故原告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耐心调解,考虑被告身患残疾经济困难,“面对面”协商,化解双方心中怨气,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五年内分期退还原告投资款十七万元。
但是还未等到最后一笔欠款偿还,原告却因病去世,其子女对该起诉讼也并不知情。被告在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告知原告的情况,且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最后一笔欠款,希望法院能联系到原告家属。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原告子女拿到了该笔欠款。家有诚信必和,人有诚信必贤。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诚实守信精神的传承。本案中,被告坚守诚信,在原告去世,自己身患残疾,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弘扬了诚信正能量。承办法官对其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
从“未端执”到“前端治”,塔尔湾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前哨站”,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延伸司法触角,强化释法说理、判后回访,切实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多措并举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权利实现“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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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文慧
*编辑:马 燕
*图文:张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