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庐山市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我市辖区内增设7处红绿灯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及4处货车禁限行公路卡口设备,对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电子监控设备位置和抓拍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新增设11处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十五日
公告原件
来源:庐山市交警
复审:黄友光
出品:庐山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