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共享单车、把车扔进龙川河!楚雄有人被行拘!

民生   2024-10-22 20:32   云南  

共享单车自投放市场以来
极大的方便了辖区群众出行
深受群众欢迎
但最近却有一部分“不讲武德”的人
因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
不仅破坏了公共资源
还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


案例一

2024年6月14日,孟某骑行共享单车时遇车辆停电无法启动,因未按规定停放需支付9元违约金,孟某支付骑行费用及违约金后,越想越气,便使用铁锤将共享单车的多处零部件损坏后丢弃在公路下。最终,孟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赔偿松果出行公司1300元维修费用。

案例二


2024年9月5日,陈某某酒后骑行共享单车回家时,因其驶出共享单车使用范围导致无法进行停车操作,陈某某一时气愤便将单车丢弃到龙川河内。经调解,陈某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向松果出行公司道歉并赔偿车辆损失费4300元。




小课堂


这些对共享单车/电动车的行为

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1、盗窃车辆或者零部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车辆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及其零部件。
2、恶意损毁。实施撬砸、焚烧车辆、破坏二维码等行为,故意毁坏或者损坏车辆完整性,使车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价值。
3、私自上锁,非法占用。以独自使用为目的,蛮不讲理,采取加装私锁、藏匿等手段非法占用车辆。
4、寻衅滋事。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将车辆故意丢弃到江河湖泊,或者其他不易发现的地点、部位。
5、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在单车车身二维码之外另行设置二维码使用户误扫进行电信诈骗,骗取财物。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在使用
共享单车/电动车时
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做到
文明出行
安全骑行 √
规范停放 √
精心维护 √
对于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
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
爱护和善待每一辆共享单车
珍惜社会资源

来源/“牟定警方”微信公众号、“前湾新区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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