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经过交叉路口
转弯车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如果不这么做
……
近日,郴州临武发生一起转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事发时,由于转弯车辆没有仔细观察周围路况、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结果避让不及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黄某被撞后头朝地摔落,所幸其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未受到伤害,并未造成重伤及严重后果。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转弯车辆驾驶人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直行车辆与转弯车辆
难免会“狭路相逢”
通常此时直行车辆车速一般都较快
如果转弯的车辆一味抢行
那交通事故就在转瞬间
那么转弯车和直行车相遇时
到底该怎么“让”呢
01
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在交叉方向均为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因为国内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行。如果因此两车发生事故,左侧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02
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指的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如果两车因此发生事故,转弯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03
右转让左转
所谓的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
来源:郴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