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东省委改革办组织遴选的《全省基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陆续发布,第四批发布激励干部群众投身“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10个。
其中
荔湾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成为本批次广州唯一入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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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改革创新鼓励担当作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街道、社区(经济联社)担当作为容错纠错适用情形(试行)》《荔湾区征地拆迁领域容错纠错适用情形》。
2021年以来,共对21人作出容错处理,切实为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松绑减压、撑腰鼓劲,以优良政治生态为推进落实“百千万工程”保驾护航。
坚持“三个突出”
严实并举凝聚共识
一是突出鲜明导向。荔湾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容错纠错机制,树立保护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鼓励先行先试的鲜明导向,依规依纪依法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不让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替罪羊”,纠正“干多错多”的错误认识,消除“勤快媳妇摔碗多”的思想顾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使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勇往直前。
例如,某单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年份不能确定的建筑,通过摇珠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依程序提请集体研究,因集体决策确定的补偿面积突破了补偿个案标准,被列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鉴于该单位能主动服务征收建设大局,在职责范围内已穷尽办法履职尽责,面对难题敢于担当、集体决策、主动作为,且未发现有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行为,该做法也得到区政府的有效追认,故对相关人员免予党纪政务处分,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是突出目标定位。尊重区情、历史和改革规律,引导广大干部在建设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和实施“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中作出新担当新作为。
例如,某经济联社负责人没有及时察觉下属村级工业园存在无证排污的问题,因而联社被行政处罚、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综合考虑该联社原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主动担当、受命担任负责人无法进行工作交接,存在不掌握物业实际情况的客观原因和历史因素,且其能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决定对其免予党纪处分,给予批评教育。
三是突出责任担当。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担负容错纠错主体责任,支持干部大胆去试、放手去干。例如,某街道执法队队长在收到工作调岗通知、正式报到前两天,依然主动带队对辖内矛盾突出的一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虽工作存在瑕疵,但考虑其主动担当、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对其免予党纪处分,作批评教育处理。
区纪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调研组,广纳良策,系统加强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握政策界限,精准甄别适用情形,杜绝将“容错”异化为“纵错”,及时对失误和错误进行纠正和补救,对违纪违法问题严惩不贷、追究到底。
推动“三个完善”
优化容错纠错机制
完善适用范围。一方面,荔湾区采用“清单+案例”的方式明确适用情形,围绕营商环境、城市更新、行政执法、征地拆迁4个重点领域和街道、社区、经济联社3类基层主体,细化96项适用情形清单,结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对开展容错纠错“两不容、三宽容”(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容,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坚决不容,对探索创新、履职尽责、应急处突中的失误错误能容尽容)等基本原则作出阐释,编发多个典型案例,理清“可容”的尺度。
另一方面,采用“申请+核实”的方式规范容错程序,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均有权提出申请启动容错程序,强调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后开展调查核实,客观公正区分“错误”情形,营造“真容”的氛围。完善判定标准。荔湾区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到提出必受理、认定必会商、结果必反馈,从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5个方面综合考量,认真查清还原事实,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认定,对于情况复杂、内容敏感、影响重大的问题,实行多部门会商研判。
例如,2023年,针对某单位“违反工作纪律,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推进非住宅直管房公开招租工作不力,没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问题,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反复论证,认定上述问题受市场因素、群众信访诉讼费高且可能造成大量租金损失等多方客观因素影响,属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最终对本案涉及的16人予以容错减责,达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完善结果运用。荔湾区对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处理的,及时实施分类处置,消除在党风廉政考核、绩效考核、综合考评等方面的影响;对经认定予以容错但仍需追究责任的,从轻或减轻处理,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事实情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科学精准审慎追责问责。设置适当宣传和跟踪回访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容错纠错案例,予以正面宣传。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对受处分干部进行跟踪回访和教育管理,关注了解思想动态,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帮助他们在失误错误中汲取教训、放下包袱、振奋精神,实现“有错”向“有为”转变。
注重“三个精准”
营造容错纠错氛围
精准监督执纪。荔湾区推动容错纠错与精准监督执纪有机统一,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相结合,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最大效能。2021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4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26人次,占比73.37%。
例如,2021年8月,某街道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排名倒数第5名,街道干部一定程度存在履职作风问题,本应该严肃处理,但该街道知耻后勇、奋力追赶,显示出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面貌,9月份成绩进步明显,最终对有关人员免予党纪政务处分,作批评教育处理。
精准澄清正名。荔湾建立了主动澄清、只要失实就澄清的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精准研处经核查失实的重复信访举报件,完善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协作机制,为党员干部挡住“明枪暗箭”。2021年以来,研处重复信访件265件,为7名遭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精准选用干部。荔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开展精准回访教育,强化跟踪监督、全程考察、综合评价,建立回访数据库,实现精准管理。近两年共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在改革担当中失误犯错而受处理处分的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区管干部31人次,科级干部58人次,鼓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全方位营造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务实高效、担当作为的干事氛围。
【来源 南方+记者 郎慧】
【图片 广州荔湾发布资料图】
【编辑 陈美宛】
【审核 江河水 唐源辕 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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