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不礼让车辆曝光 闽E7750U、闽E3887F上榜.....

文摘   2024-12-13 16:43   福建  

小小斑马线有着“大学问”

它既是行人的“安全线”

也是交通的“文明线”

如今

“文明礼让”已成为交通出行主流

却仍有个别驾驶人

在斑马线前不能做到主动礼让

现在

龙文交警曝光不礼让斑马线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车辆“上榜”了~

闽E001K8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2Z517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31D65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89R51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0189M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756Q3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878CM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2698A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3887F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闽E7750U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新浦路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法律链接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

能够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行经斑马线时做到

无人减速、有人停让

礼让斑马线,是礼更是法

龙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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