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2个老师被开除

文摘   2024-11-30 23:44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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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多举措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出拳亮剑”

“莲城镇中心学校教师姜某某、者太乡中心学校教师李某某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12月2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县人民法院认定2人均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024年3月,姜某某、李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这是《清廉广南之问》警示教育视频中以案释纪释法的一个剪影。

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胜过空洞的说教。“五一”小长假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广南县纪委监委精心选取近年来广南县各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制作纪律教育片在全县各级各部门传阅播放,以此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省自警自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把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作为“小切口”,通过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沟通配合,形成有力监督合力,对公检法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消除侥幸心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同时,坚持“风”“腐”同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酒驾醉驾行为实行倒查回溯,查清“为什么喝”“和谁喝”“在哪里喝”“谁买单”等问题,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共利用“清廉广南”微信公众号、“今日广南”APP公开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2期35人,其中酒驾醉驾22人。

“今年四月,县委印发《关于严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通知》,为广大党员干部划清纪律红线,我们联合政法、宣传等职能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协助县委从严管好党员干部队伍。”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王成说道。

据悉,为持续巩固拓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成果,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日常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开展警示教育、会前学纪、签订《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等方式,加强对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教育预防,切实形成严控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开展纪律作风及相关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5个,查处违规长期租赁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6人。

“在严厉的整治和通报曝光下,依然有党员、公职人员心存侥幸,因此对酒驾醉驾问题必须抓常抓长,绝不姑息。”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祥文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一案三查”,做到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切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县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作风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源 / 广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 / 陆毅芳、喻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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