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绚丽的烟花为节日增添许多喜庆氛围
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期盼、向往
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环境质量
还可能引发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等事故
请注意!吴中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有调整!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
苏州市吴中区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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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范围: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木渎镇部分区域为禁放区(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具体为:木渎镇枫灵路以北、金山南路及寿桃湖路以西、张金浜路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禁燃禁放区域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如有组织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应做好变更、改期等相关工作预案。
为了让大家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度过一个平安喜庆、文明祥和的春节
我们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在禁放区内违法燃放,不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违规购买烟花爆竹。
二、主动向家人、朋友、邻居宣传禁放政策,选择低碳、安全、环保、文明的喜庆方式,共同倡导安全文明过节新风尚。
三、发现在禁放区内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违法营销信息的,主动向属地应急、公安部门举报,及时劝阻和制止,协助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请收好!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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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携手共进
选择电子鞭炮礼花、喜庆音乐、灯光秀
悬挂灯笼、鲜花,无人机表演等其他方式
营造平安、喜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倡导绿色、低碳、健康过节
共同呵护最美吴中!
记者、编辑:韩炜杰、何佳佳
主编:孔茜
审核:赵一初、陶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