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50岁阿姨冒充95后和小伙谈起了“恋爱”,已被抓! !

民生   2024-11-14 20:03   湖南  


在当今时代
“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相信这句话大家已经耳熟能详
但其实
男生也需要保护好自己



近日
巷子口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

50岁阿姨冒充95后和小伙谈起了“恋爱”

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去年3月份
安徽的胡先生通过某交友平台
认识了一网友

该网友自称“小梦”

两人通过微信加上了好友,相谈甚欢

经过一段时间的

“关心问候”、“分享日常”后

“小梦”成功获取了胡先生的信任

并透露

自己是一名护士,今年26岁

打着真诚交友的口号

随即便把自己伪造的身份证

展示给了胡先生

对此,30岁的胡先生深信不疑

并抱着以结婚为目的想法

小梦”开始谈恋爱

只是交往没多久后

小梦”就以各种借口要求胡先生转账


借口一:

爷爷死了需要拿钱回去办丧礼

借口二:

同事住院,要求其归还借贷的3000元

借口三:

自己生病住院,需要2000元


期间,还包括缴话费、买化妆品

等小额转账,累计10000余元

都说恋爱中的人,容易上头

胡先生一直以为这是交往中正常的付出

直至近期,“小梦”以见面奔现

需要路费为由

要求胡先生转账2000元

二话没说,他就将钱转了过去

只是让胡先生没有想到的是

钱转过去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女友不仅消失了

连他的微信和电话都被拉黑了

察觉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于是
胡先生根据“小梦”身份证上的户籍地
来到巷子口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巷子口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多方信息
反复确认核对
发现令人大跌眼镜的真相!
“小梦”确实是巷子口人
只是不是什么“95后女孩”
而是一名1974年出生的中年妇女孙某...
更让人震惊的是……
“小梦”的照片、身份信息都是
孙某通过微信、qq等软件盗用其女儿同学的



据孙某交代
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
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
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交友诈骗
没想到真的有人上钩
在和胡先生交往的一年多里
她以各种借口要求其转账1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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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落入骗子的口袋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轻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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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能是“骗子”
渴望爱情是人类的天性
希望大家追逐理想爱情的时候
不要忘记多留一份警惕
一旦发现遭遇诈骗
请保留好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素材 | 巷子口派出所

来源:宁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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