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美食   2025-01-14 18:34   贵州  


1月14日上午,都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4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张丽芳、张宗良、严平亚、杨青、唐晓宇、姬凤弟、刘旭、熊杰、王豫杰、赵克斯、冯发新、陈文庆、吴庭华、许强、陈定锦在主席台前排就座。赵克斯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人员在主席台就座。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应到代表236名,实到代表203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平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严平亚从五个方面回顾了2024年主要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中坚定人大站位;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在增强监督实效中扛起人大担当;坚决执行市委部署,在助力都匀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在服务代表履职中汇聚人大力量;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建设“四个机关”中展现人大形象。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平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严平亚说,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依靠全体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尽助推之力、行创新之举、献睿智之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打开新局面、收获新成效。2025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八个突破提升”、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等任务,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切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都匀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兴文作都匀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兴文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24年,都匀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运行态势全面向好,为都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095件(含旧存2646件),同比上升12.46%;结案18589件,同比上升15.37%;法官人均结案489.18件,同比增加65.24件。2025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在基础建设、案件质效方面下功夫,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都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宗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宗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心任务,按照“1·6·1”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四为”工作导向,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抓落实”作为工作重心,把“高质效”作为工作主线,把“强基础”作为鲜明导向,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工作服务都匀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都匀贡献检察力量。2025年,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注重在融入大局、保障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不断创造更优检察实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举手表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都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和关于组建都匀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现场

列席大会的有:政协都匀市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出、列席人员,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市人民团体,中央、省、州在匀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


作者:都匀市融媒体中心宣传报道组
校对:程泉茹
编辑:任   霞
终审:甘   明
监制:谭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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