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4 | 昆明市切实推动“生态为民”行动见实效

政务   2025-01-29 00:12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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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高度重视“生态为民”行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为契机,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为民”行动工作部署,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办理,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盯生态为民件整改工作全过程管理,压实责任、强化督促,确保生态为民行动取得实效。省级“生态为民”行动安排的20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级为“生态为民”行动选取的30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压实整改责任

生态为民,必须有人抓,有人管。昆明市在收到交办的群众投诉后,坚持照单全收、立即核实、立行立改,对交办的群众投诉问题,按照县区主办、行业督办、上下对口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市级行业部门为验收、督办单位,县区政府为主办单位,压实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责任、分管领导主抓责任、部门行业主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防责任不实,整改工作空转。生态环境系统按照领导督促、处室牵头、分局主办的原则,实施“三级负责制”,对20件“生态为民”件,进行任务分解,逐件明确1名市局分管领导牵头督促,明确市局1个业务处室(直属单位)牵头负责统筹,明确1个县区分局主办,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全面落实整改

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昆明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坚持“五个一定要”(一定要到现场、一定要找准点位、一定要逐项核实、一定要找准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弄清原因),逐项对群众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实事求是找准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整改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在整改中,认真落实“六个一律”(一律进行现场核实,把问题核实准确;一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一律进行研究,科学确定办结目标和措施;一律公开办理情况,让群众能够看得见政府的行动和效果;一律进行现场复核,核实是否反弹;一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长效管控),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结果导向,以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最高标准。涉及群众身边的、群众关注的问题,有关主办单位均召开了县区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群众、涉事主体等多方参与的恳谈会或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积极参与问题整改。主办单位在电梯、楼栋门中、小区公示栏等群众看得见的地方张贴告示,或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主动公开问题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涉及规划、司法、政策、邻避效应等方面的问题,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加强与群众沟通,讲明政策依据,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完成整改后,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调查,省级20件生态为民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强化督导帮扶

督促指导、服务帮扶是推动生态为民行动落实的有力措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先后70余次现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市政府成立6个督导组进行了现场督导。市级行业部门领导对重点投诉的、重复投诉的、办理不满意的、群众关注较高的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帮扶指导,现场检查400余次。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督导基础上,再次对50个生态为民件逐项进行了检查,督促落实“五个绝不允许”,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完成市级验收后,再次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50件生态为民件,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实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举一反三

以“生态为民”行动和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解决,全面排查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渐提升。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行动。202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并公示了餐饮服务行业油烟选址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内,不得审批餐饮油烟服务业,居民楼下开展餐饮服务的现象逐步减少。开展了交通噪声专项整治。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交通噪声问题较多。昆明市交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逐点核实,逐点制定整改方案,分类处置。需要建设隔声屏的,已制定了整改隔声展建设方案。目前,已有6个点新建了隔声屏,整改成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注重建立机制

注重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强化管理,防止问题反复、反弹。印发《关于办理交办群众投诉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的函》,规范了交办群众投诉问题程序标准,严格了整改、验收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装修垃圾处置工作的通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加强了建筑管理,有效防止了建筑垃圾污染问题。各有关县(市)区制定了《餐饮服务行业油烟选址负面清单》,规范了餐饮服务业选址要求,从源头上管控餐饮油烟污染。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磷石膏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磷石膏行业企业台账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正在制定《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加强磷石膏污染防治管理,有效防范磷石膏环境污染风险。正在制定《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范生活垃圾管理,防范生活垃圾扰民风险。



来源:局督察办 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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