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民生   2024-11-07 18:07   云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排查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玉溪市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和假劣肉制品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客(货)运、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强拿硬要的“市霸”黑恶势力。

7.在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等社会面区域随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插手民间纠纷、毁坏财物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街霸”的黑恶势力。

8.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犯罪活动的网络黑恶势力。

9.党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犯罪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10.其他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线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线索。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为提高处理举报线索的工作效率,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建议实名举报有关问题线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凡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奖励。

三、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上述问题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反映举报。

玉溪市公安局反映渠道: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77-2018110、2060333(市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举报电子邮箱ynyxshb@163.com(市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来访及来信地址:玉溪市公安局扫黑办(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邮编:653100,玉溪市公安局门口设有实体举报信箱。

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110、2059120,来访及来信地址:玉溪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7号)。


玉溪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玉溪警方


玉溪峨山警方
公安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