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条获悉,网友在武汉留言板投诉,关于绿城风起听澜至洺悦江湾路段江堤入口封闭问题。
最近,官方汉阳区水务局给出了最新回复!
官方回复:经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了解,您反映的上堤通道为长江干堤汉阳段老关村上堤应急通道。该处堤内原为老关村的鱼塘和农田,堤外则是村民的民垸,同样分布着鱼塘和农田。为了方便村民进行农业生产,1998年在进行堤防整治时,该堤段留有上下堤的土便道,但该便道并不具备车辆通行功能。
2018年底,为保障军运会沙排场馆的配套,老关村的鱼塘、农田及堤外民垸被征用和治理改造。在该上堤便道处堤内建设了临时停车场,以保障军运会的顺利进行。该上堤便道作为停车场的进出通道进行了扩宽硬化,仅用于停车场的进出,并未与外界道路相连作为公共通道。
2019年军运会结束后,该临时停车场停用。2020年,与该处堤顶路平行的左岸大道工程开始实施,由于停车场位于道路红线内,汉阳区水务部门考虑到该堤段设有多个防汛备料点,为了进一步提高堤防遇险时防汛物资应急调配能力,决定保留该停车场进出通道,作为堤顶通向左岸大道的防汛物资应急转运通道。
在保留其历史存在的步行通道功能的同时,该通道仅作为防汛抢险应急使用,不具备社会车辆通行功能。老关村上堤应急通道并非历史遗留的、被借用作为社会车辆通行的上堤道路,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亦从未对其作为公路使用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若需将堤顶或戗台用作公路,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同时,必须明确公路使用的堤防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维修养护资金来源,并设置限载、限速等安全警示标识。”《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进一步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对允许车辆通行的堤面、堤腰道路以及与防汛相关的道路进行明确标识和规范通行要求。
”因此,是否将该防汛抢险应急通道纳入社会机动车辆通行道路,需由交通管理部门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依照相关规定、措施及责任,对上堤道路进行管理。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已多次与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调研,发现老关村上堤应急通道几乎垂直与堤顶路相交,堤顶路面狭窄,且为人车混行道路,高出地面8米以上,上下堤车辆视线受限。在作为防汛应急使用时,必须设置安全员值守。若作为社会车辆通行,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因此不宜作为社会车辆通行。公安、交管、安监等部门已多次提出封闭要求。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许多城郊历史上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堤顶道路车辆数量激增,已经发生了多起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这引起了较为激烈的上访问题。
目前,武汉市正在加速推进沿江道路的建设,各区历史上存在的堤顶道路也正在逐步禁止社会车辆通行。汉阳区的堤顶道路并非市政道路,其通行能力、安全等级以及管护力度均有限,全程限速为30公里每小时以下。
这些道路并非社会上某些人所传言的那样,是没有红绿灯、不会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快速通道”和“停车场”。实际上,在这些路段发生事故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建议社会车辆除非必要,否则不要驶入这些道路。如果确实需要驶入,请务必保持警惕、低速通行、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以确保安全。老关村上堤应急通道并非历史上就存在的社会车辆通行通道,而是2022年为方便长江干堤防汛备料转运而建设的防汛抢险应急通道。
根据《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3)第三十条,以及《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992)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未获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之前,该上堤通道不得作为社会车辆通道使用。
目前,汉阳区堤防所对该处上堤应急通道实施封闭,是合法合规的,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正当履职行为。[经办单位:汉阳区 水务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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