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尔本生死一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避雷墨尔本boxhill centro clinic(以下简称bcc)
因为有严重的过敏反应,所以6月份开始我就在bcc打尘螨过敏针了。11.5日当天打完脱敏针以后Vivian Liu护士告知我,她不小心打错了剂量,0.05ml打成了0.5ml,相当于原本的十倍,原因是她认为通常来说打higher level药剂应当延续原本level药剂的药量来打 所以她没有按照specialist 给的药量表来打。护士让我在外面休息15-20分钟,如果觉得身体没问题了就可以离开。当时坐了一会儿以后觉得感觉还好只是身上有点痒 所以跟护士说明了情况她说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并且通过我离开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我在开车回家的途中时突然感觉到小腹一阵剧烈的疼痛,强行忍着开回家以后我几乎是从车上一路爬回家门口的。据我家里人所说,当时我一进门就直接倒在地上,意识不清醒并且严重呼吸困难。我家人立刻帮我打电话叫了救护车,救护车到的时候我已经休克陷入昏迷,护士给我连打两针肾上腺素后才抬去急诊进行治疗。
当晚从医院回家后,诊所那边Vivian护士就给我打了电话,说收到了急诊的通知,有一点担心,问我什么个情况,希望我第二天可以去诊所面谈。
面谈的时候除了Vivian Lin护士还有他们诊所的院长 Lily Thompson。他们说这次主要是道歉,可全程在推卸责任。Vivian Lin护士首先说明了情况,再三强调,当时是因为她太忙了,所以我跟她说我好了的时候她也没有看时间就直接放我走了,难道这是我的问题吗?Vivian Liu护士说大家生活中工作中都有意外发生,希望我可以跟她互相理解。还很荒谬的问我家里人“如果是你你该怎么办?”。我真的觉得很好笑,你造成的医疗事故为什么要我和你互相理解,完全是你工作失误的情况下,我好好的一个人出门打了个脱敏针回家就休克了,我为什么要承受这种无妄之灾。
还有那个所谓的院长信誓旦旦的说我根本没必要叫救护车,因为以她从业三十年的经验来说,我那样根本不会有生命危险,她口头说她问了一个Specialist, 那个Specialist也说尘螨过敏根本不会有生命危险。最终他们提出的赔偿就是报销我之后打脱敏针80%的费用。我请问呢?所谓的道歉就是推卸责任,小学生违反校规都要写检讨书,这么大的医疗事故一句口头上轻飘飘且毫无歉意的对不起就可以抵消了吗?凭着一张嘴一张一合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就可以判断,我当时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另外医院院长提出她会对医院进行整栋并且对护士进行处罚,当我问到处罚是什么的时候院长闭口不谈只说这是他们医院内部的事情她无可奉告
尘螨过敏的确不会致死,但是我有过敏性哮喘,尘螨过敏通常不会直接导致致命后果,但如果过敏反应严重,可能会引发哮喘或过敏性休克等危及生命的症状。我想请问我被打了10倍剂量的脱敏针,怎么会不诱发严重的过敏反应
说是要道歉,实为在推卸责任。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这么严重的医疗事故,但是看我是一个小女孩,所以就这么敷衍的态度了事,不仅没有医德,也没有良心。
第一次在澳洲碰到这么严重的医疗事故,但是根据澳洲法律医疗事故当中受害者必须达到百分之十五永久性损伤才能起诉的原则所以无法对医院起诉,赔偿不赔偿的已经不重要了,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的打算是报告给医疗协会AHPRA吊销护士的执照,因为这种护士不配继续拥有行医资格。希望大家可以避雷这个诊所,如果有任何需要去clinic打针的情况也务必确定好剂量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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