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敦煌路17号正信苑居民,正火地产于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日对本小区地下停车场进行了改造,将收费标准从1000元上涨到3000元,并单方面规定计费方式为按年缴费。请问收费和计费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有定价依据?是否侵害了小区域居民合法权益?
酒泉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友:
您好!12月3日,您在酒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正信苑停车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新城街街道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调查:酒泉市正信苑小区位于肃州区敦煌路17号,该小区物业公司为酒泉市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于2017年7月与小区开发公司酒泉市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以口头约定地下停车场由物业公司代管,停车费按每辆100元/月或每辆/1000元/年收取,上述约定执行至2024年10月10日小区开发公司酒泉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地下停车库自行管理,重新粉刷改造。同时重新定价每辆/3000元/年收取(一次性收取赠送两个月)。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政发〔2021〕33 号)精神,市场监管部门对收费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收费价格的标准制定由发改部门负责。依据《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18年印发的《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自行废止。但由于2021年印发的《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目前,肃州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还是参考2018年制定的《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原收费标准:普通车库、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工程)小型汽车,载重3吨以下(含)载客9坐以下,包月收费标准为:已购买了车位的,每月收取30元(停放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每月收取250元(其中:车辆停放服务费30元,车位使用租赁费220元)。该物业公司在小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并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相关收费标准。通过核查,正信苑地下停车场属酒泉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符合规定。
以上核查办理情况已通过电话0937-2613622向您进行了告知。
酒泉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