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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各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普宣通〔2023〕5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江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且认定为就业困难,同时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年龄在20岁—35岁之间,学历大专以上,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县委宣传部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完成录用(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9-3721034,15894467475。
2.现场报名地址:江城县委宣传部。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江城县委文明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谈
审核通过人员,由中共江城县委文明办对招聘对象进行面谈,择优录取。
招聘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3721034。本公告由中共江城县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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