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历史资料物件的公告

政务   2024-11-18 15:42   贵州  

南明区人民法院

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历史资料物件的公告

 

为深入挖掘法院文化内涵,全面展示法院发展历程,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法院相关的历史资料和物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历史文献资料

各个历史时期与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相关的政策文件、法规条例、司法解释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早期的法院工作条例、审判流程规范等)。

法院内部的各类工作简报、会议纪要、调研报告、统计报表(反映不同年代案件数量、类型、处理结果等情况)等。

涉及法院工作的历史书信、日记、手稿(如法官的办案心得、工作总结手稿等),尤其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名人手迹的相关资料。


2、司法用品

不同年代的法院制服(包括早期的法袍、法官制服、法警制服等各类款式)、徽章(如法官徽章、法院院徽等不同版本)、工作证、审判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用品(如老式的法槌、印泥盒、印章、文具等)。

过去使用的审判设备(如老式打字机用于打印判决书、早期的物证展示设备、庭审记录工具等)。


3、案件相关资料

具有重大影响力案件的卷宗(原件或经严格复制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社会重大变革、公众高度关注、具有典型法律意义的案件。

与案件相关的当事人诉状、证据材料(如年代久远的契约、票据等实物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同时附相关案件情况说明)、判决书(尤其是具有开创性判决意义或特殊历史时期的判决书)、执行文书等。


4、法院建设与发展相关物品

反映法院办公场所变迁的照片、图纸(如早期法院建筑的设计图、不同时期法院办公大楼的外观和内部照片等)、建筑构件(如具有特色的法院老建筑的门窗、砖石等,若有特殊历史意义)。

法院创建、发展过程中的纪念物品(如成立纪念牌匾、早期的法院院庆纪念品等),以及在司法交流活动中与其他法院或司法机构互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


5、影像资料

反映法院历史上重要活动(如开庭审判、司法会议、法官培训、法律宣传活动等)的照片、底片、幻灯片,特别是黑白照片或早期彩色照片,能够清晰展现当时的场景、人物和事件。

记录法院工作或相关司法活动的纪录片、新闻报道视频、录像带等,无论是内部制作还是外部媒体报道的资料,只要内容与法院历史发展相关均可。


二、征集方式


1、捐赠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收藏的法院历史资料物件无偿捐赠。对于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物品的单位或个人,我院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陈馆中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以表感谢。


2、复制

如果收藏者不愿捐赠原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我院可与收藏者协商,对资料物件进行复制(如复印文件、翻拍照片、转录影像资料等)。复制后将确保原件的安全归还,并向收藏者提供复制件的副本作为纪念。


3、借展

对于某些不便捐赠或复制的珍贵资料物件,收藏者可与我院签订借展协议,将物品借给我院用于法院历史展陈馆的展览。我院将负责在借展期间妥善保管借展物品,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赖光洪


2、联系电话:18008512731


五、其他事项


1、所征集的资料和物件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来源明确。提供资料物件时,请尽可能详细说明其背后的历史背景、相关人物、事件等信息,以便于我们更好地整理和展示。


2、我院将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对征集到的资料物件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院历史展陈馆的收藏和展示要求。


3、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共同为传承法院历史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贡献力量。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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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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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海燕

版式:唐文

审校:瞿娇
签发:孙维兴
稿件征集邮箱:nmqrmtzx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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