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急诊医师、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儿科医师、口腔医师、全科医师、麻醉、影像等人才

职场   2024-12-18 22:46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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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急诊医师、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儿科医师、口腔医师、全科医师、麻醉、影像等人才,报名截止至2025年1月5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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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医院位于贞丰县珉谷街道南环路,规模位于黔西南州县级医院前列,是一家学科健全、设施齐备、技术雄厚,集医疗、急救、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为加快推进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储备丰富的人力资源,贞丰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见附件1: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招聘对象
1.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招聘。

四、薪酬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咨询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859-6616315)。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入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事宜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于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5日17:30止,发送至报名邮箱:xyyrsk2023@163.com贞丰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和学位证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学位认证;(3)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材料。(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基本信息。
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审核报名资料,并将报名审核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考试
1.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量,具体方式另行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2.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小于或等于35人的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由在场考官人数确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加试成绩依然出现并列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大于35人的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准考证》参加;
5.若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医院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2. 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和“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合格的,列入拟聘对象名单,并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贞丰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公告》中规定的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和程序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院纪委的监督,严格按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招聘方案公告解释权属贞丰县人民医院。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6315(贞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6618271(贞丰县人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源:贞丰县人民医院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9l6wcess0f37ZzMozWdn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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