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50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即可申请学历落户。
2024年2月发布《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表示: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补贴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对在杭州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45周岁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的硕士、50周岁以下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的博士,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黄埔区-新入户奖励: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5万元奖励。
南沙区: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花都区-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5万,分2年申请发放,引进入户花都区,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3万,分2年申请发放,引进入户花都区,首次申请时不超过35周岁。
(一)璧山区
1.事业单位:
引进到我区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分两次发放5万元安家补助。
2.重点企业:
首次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璧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参照首个会计年度年薪,分别按档发放2.5-10万元、5-10万元安家补助,分两次兑现。
3.急需紧缺产业人才:
首次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且属于区内急需紧缺产业目录的高层次人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璧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参照首个会计年度年薪,按档发放5-20万元安家补助,分两次兑现。
(二)北碚区
1.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指南首次来渝并在碚全职工作,与企业(在北碚区注册)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及以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周岁及以下(以申报日期为准)青年人才,其中博士学历可申请6万元/人的安家补贴,硕士学历可申请1万元/人的安家补贴。
2.北培区青年人才家庭培智补贴
毕业后2年内,北碚户籍及在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1年及以后),毕业后1年内在碚全职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家庭培智补贴。
(三)两江新区
对两江新区重点企业新招聘引进国内36所“双一流大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部分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首次参加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经审核认定,按学历学位分别给予博士3万、硕士2万的一次性租房补助。
(四)重庆忠县
对企业引进来忠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新人才,按人才层次发放安置补助。其中,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30000元/人标准发放,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按照50000元/人标准发放。
(五)重庆西部科学城
对首次在渝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青年离岸人才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
(六)重庆江津区
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0名新引进重点产业青年科技人才,不超过50名新引进教育、卫生、乡村振兴等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其中,博士学历人才可享受每人最低10万元安家补助;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可享受每人3万元安家补助。
(七)高新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按照300元/月/人进行补贴。
符合一定年龄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免费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可参与申报定岗特选计划,提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后直接进入面试(无笔试环节)。
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加大生活补贴力度,博士不低于5万元/人,硕士不低于3万元/人。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租房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最高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及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
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总额为15万的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最高1万的购车补贴。
经开区:
在武汉经开区全职工作(行政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除外)、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分为3类:A类,博士研究生;B类,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最高15万、6万购房补贴。
江夏区:
对来夏创新创业就业的硕士生及以上学历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5㎡奖励,对区外的硕士生及以上学历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0㎡奖励。
新洲区: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硕士、博士分别以每月800、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在宁参保缴费即可落户。
依据2023年发布的《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博士人才政策:
对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博士后创新岗位优秀博士,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
对入选经我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 同),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资助。
对入选我市博士后创新岗位全职引进的博士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站2年内留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重大项目、领军人才团队全职引进的来自世界排名靠前高校或学科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的优秀博士后(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每年遴选不超过30名,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分3年拨付(第 一 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对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服务;给予最长3年、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长2年、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首次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租房创办企业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的房租补贴。
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对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其中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工作的给予30-50万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全职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我市控股的国有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
新引进的非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经申请认定为第一至第六层次的优秀人才,本级每人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同时,支持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刚需购房,对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采取公证摇号选房的项目,在每批次拟售商品住房房源中均衡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优秀人才房源。
全日制博士、硕士可分别享受每人11万元、5万元的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中表示:
青年后备人才支持。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对进入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2年;对沈阳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A、B、C类人才在享受补贴面积范围内可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免费租赁人才公寓。其他人才租赁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的情况下可申请轮候补贴。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全职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由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发放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5年。
入站青年人才在西安市企业就业或实现自主创业的,按照博士每人2万元、硕士 (含985院校本科毕业生) 每人1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西安青年人才就业奖”。企业每引进1名入站的博士、硕士 (含985院校本科毕业生),分别奖励企业1万元、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