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丨顺昌县“共有产权”房销售持续升温

民生   2024-11-08 22:29   福建  

自10月1日,我县“共有产权”购房政策强势推出以来,热度持续走高,各售楼处人气爆棚,咨询量大幅上升。

11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顺城华府营销中心精心组织开展了一场“共有产权”房购房政策宣传推介交流会,为有意向的购买者们提供详细的政策解析和专业选购指导。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杨淑敏:



共有产权房政策确实能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以房票抵首付,就能把原本支付首付的钱用于新房装修。

房票支持首付的政策更是一大亮点,以房票形式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购房无贷款的参照首套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以房票支持首付,购房者可以将原本用于首付的资金用于装修,从而更快地入住新房。而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年轻人来说,购房是刚需,但大额的首付款往往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我县推出的“共有产权”购房政策,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年轻人的置业负担。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周鸿晨:




近期我准备购置婚房,这个政策切实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帮助我们这些年轻人轻松置业。

“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新的住房保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购房压力。这一政策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2023年底,我县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共有产权”人才房实践,减轻各类人才购房压力。截至2024年9月发放“人才房票”100张,去房地产库存面积11000多平方米,激活房地产经济7818万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余淑兰:



我县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共有产权人才房实践,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南平市在我县共有产权人才房的基础上,推出了“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实施助力市民们提升居住品质,也为顺昌留住了更多的人才,同时也为我县的房地产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我县房地产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此良好势头的基础上,2024年7月底,我县“共有产权”房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向相关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 2次摸底问卷调查,并对城区新建商品房房源楼盘进行筛选,共组织了富金湖壹号、外滩十里、外滩天序、顺成华府四个楼盘的首批1200余套优质房源参加共有产权房活动。我县“共有产权”房政策实施当月,房地产销售套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4倍。


福建润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林希文:



政策实施前,来访转化率是大概是1:20,现在大概在1:6。“共有产权”房政策推出仅一个月,我们就成交了100多套。

我县的“共有产权”房购房新政无疑是一次创新尝试,让购房者得到了实质性的帮助,也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保障。

01

此次“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在南平市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在顺昌城关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

02

哪些房源列入支持范围?

顺昌城关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详见附件图表)。

03

此次“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支持标准是什么?

1.南平筑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顺昌思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票形式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对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市县两级等比例出资,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下同),购房无贷款的参照首套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2.除支持首付款外,在我县购买“共有产权”房的,还可享受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顺昌县房地产“以旧换新”优惠政策(顺建综〔2024〕22号)。

(2)可同步享受我县家电消费、家装厨卫“焕新”等促销政策。

0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资格?

持本人身份证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① 顺昌县不动产登记窗口。

② “掌上南平”APP。

③ 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e政务自助机。

由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确认“共有产权”购房资格,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持所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在顺昌城关参与的房源范围内选购商品住房。

05

“共有产权”房使用约定有哪些呢?

1.购房人按照 100%房屋产权享受业主权利,并承担100%业主责任义务,全额承担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开户费等);契税应于网签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缴纳(若为期房,应于首次登记后3个月内完成)。

2.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应承担所购“共有产权”房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购房人所购“共有产权”房可随时回购、上市交易,但须在结清实施主体支付的“共有产权”房票资金后(不计利息)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



“共有产权”购房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施主体统筹安排的房票额度,按照房屋成交实际申报,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对相关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咨询电话,顺昌县住建局:0599-7852502,福建顺昌思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0599-8301079。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宗治明 谢斯宇 聂梦云 朱文凤

编辑:王琪

校对:杨艳雪

审核: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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