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2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补充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意见的公告,根据前期《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意见反馈情况,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开展分时段交易,拟在《方案》中增设市场峰谷平时段,并参照现行峰谷电价设置市场交易报价范围。
详情如下:
关于补充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意见的公告
根据前期《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意见反馈情况,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开展分时段交易,拟在《方案》中增设市场峰谷平时段,并参照现行峰谷电价设置市场交易报价范围。现补充征求部分条款意见。
考虑到《方案》此前已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做好2025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dljyzx@ah.sgcc.com.cn,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402624、63605762、634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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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补充征求意见起草说明和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22日
《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补充征求意见起草说明和具体内容
一、起草说明
根据前期《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意见反馈情况,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开展分时段交易,拟在《方案》中增设市场峰谷平时段,并参照现行峰谷电价设置市场交易报价范围。
二、补充征求意见内容
在“三、交易组织(三)交易价格”中增加:
1.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开展分时段交易,设置市场峰谷平时段,并参照现行峰谷电价设置市场交易报价范围。
市场经营主体峰谷平时段划分为:
7月、8月、9月,高峰时段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
1月、12月,高峰时段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6:00-8:00,17:00-23:00;平段8:00-12:00,14:00-17:00;低谷时段,12:00-14:00,23:00-次日6:00。
市场经营主体各时段市场交易价格范围为:
平时段:384.4×(1±20%)元/兆瓦时;
高峰时段:384.4×(1±20%)×(1+P峰)元/兆瓦时;
谷时段:384.4×(1±20%)×(1-P谷)元/兆瓦时;
P峰: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时段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时段上浮74%;
P谷:低谷时段下浮61.8%。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