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器乐、声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报考生,有重复考试科目的,仅参加一次考试,考试后按《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向考生提供两个统考专业类别成绩。
考生于2024年12月23日8:00起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自2024年12月28日9:00开始,考生根据《准考证》公布信息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笔试(乐理、听写)
(二)面试(视唱、器乐、声乐)
考试实行“考评分离”方式,即考试现场录制考生考试音视频材料,专家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考后集中通过查看音视频材料对考生表现进行评分。仅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在同一时段先后在声乐/器乐考场、视唱考场完成相应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教育的考生同一时段先后在声乐/器乐考场、视唱考场完成主项及视唱科目的考试,再根据时间安排完成器乐/声乐考场副项科目的考试。错过考试时间的,考点不安排补考。
(一)入校核验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检录时间准时到达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东门,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后有序进入考点,根据路标指引至考点检录处。除考试限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检录候考
考生进入考点检录处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服装、乐器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考生检录完成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考区域等候。
(三)签到备考
工作人员将引导考生至候考区域就座并核验考生身份。根据现场考试进度,候考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前往考场备考区准备考试,进入考场前再次进行身份核验,确认身份无误后入场考试。如考生现场放弃考试,按工作人员要求签字确认后离场。
器乐/声乐作为主项科目考试备考时考生点击考务平板“开始抽题”按钮抽取所上报器乐乐曲/声乐曲目1首,抽取结果由考试系统随机产生,试题产生后,考生不得要求更换。
视唱科目考试备考时考生点击考务平板“开始抽题”按钮随机抽取视唱试题,并在备考区使用平板进行备考。试题由考试系统随机产生,试题产生后,考生不得要求更换,备考时间不超过1分钟。
(四)音视频录制
考生依次进入器乐/声乐考场、视唱考场参加考试(报考音乐教育考生还需第二次到达考点参加副项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区域就位,不得调整摄像机和话筒等设备,查看考场内显示屏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根据系统语音提示,正对主摄像头完成所在考场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
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在考试时演奏练习曲1首、抽取的乐曲1首,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试录制8分钟后自动停止,考试过程中不做任何提示,考生须自行安排好练习曲和乐曲的演奏时间。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要求背谱演奏。
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在考试时演唱抽取曲目1首,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语音提示在考场内电子钢琴上弹奏所演唱曲目的第一乐句或标准音a1,以便确定自己演唱歌曲的音高。考试时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副项为声乐的考生演唱上报曲目,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
副项为器乐的考生演奏上报乐曲,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试录制4分钟后自动停止。
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标牌示意,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如考生中途放弃考试,仍须录制未完成科目音视频,考生须口头表达“我自愿放弃该科目考试”,并举起“结束考试”的标牌示意,结束当前科目考试。
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五)签退离场
考生所有科目音视频录制完成后,按系统语音指令确认回放音视频,确认无误后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场。考生确认回放音视频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内容或状态等。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和《考生指南》,详细了解考试安排、考试流程等,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冬季为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节,考生应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交叉传染。
(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考点,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节拍器、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四)笔试
(五)面试
5.考生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未按照要求考试而影响评分结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须按照上报的唱法/乐器、曲目/乐曲、练习曲进行考试,声乐/器乐作为主项时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曲目/乐曲,且必须演唱/弹奏系统随机抽取的曲目/乐曲。器乐/声乐科目的考试中,考生可以从练习曲、乐曲/曲目的某一处开始或结束,考试音视频录制时间自动结束,考生若仍未演奏/演唱完毕,不影响评分。
6.准考证号为考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考试全过程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言语的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0931-7971922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制作:平凉市教育信息中心
审核:王 欣
编辑:张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