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蓟州获救!

民生   2024-11-08 08:54   天津  

救助保护动物



“你好,我发现一只‘不普通的大鸟’,它蜷缩在树地儿,精神不佳,可能受伤了……”11月2日下午,出头岭镇值班民警接到了朱官屯村村民王才的电话,称其在自己家的树地发现了一只“来历不明”的大鸟,见它无力飞行,疑似受伤,猜想该鸟不像一般家禽,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便拨通了求助电话。


随即,值班民警与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了现场。这只鸟长约40厘米,重约8斤,前胸深灰色,背部淡棕色,具有黑色横行条纹,下腹部及羽翼为白色,前胸受伤双翅耷拉无法飞行。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见状先找来笼子小心翼翼地将其带至镇林业站,投喂了玉米和水对其进行安抚。



经工作人员初步观察,判断这只“大鸟”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遂联系区林业局野保站寻求专业救助。后经专业人员辨认,确定了上述判断。大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为“鸟中之宝”。全世界仅有3万只左右,因其属于珍稀鸟类,列入了《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稀有物种。





目前,这只大鸨已送至了天津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和养护,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时,将其放归大自然。妥善安置好这只大鸨后,为表彰村民王才的善举,区林业区副局长马伍艳、野保站站长张尧为王才颁发了“救护野生动物荣誉证书”。这份荣誉不仅是对村民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肯定,也是对出头岭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认可。




呼吁广大群众

在此,出头岭镇党委、政府呼吁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需要救助时,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镇、区林业部门或者报警处理,切莫随意驱赶、捕捉、圈养,更不能非法买卖、捕杀、食用,以免发生意外、触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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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出头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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