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脱困” “检社联动” 守护

民生   2024-11-19 09:15   天津  


天津日报 2024年11月18日 第08版


  提起父亲,14岁的女孩果果(化名)总是低着头,沉默不语。因为自她出生后,几乎没有见过父亲,父亲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虚化的家庭“符号”。父母离异后不久,父亲便失联了,多年没有支付过抚养费。果果从小体弱多病,在医院的时间多过在学校,母亲刘芳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她,日子过得异常艰难。


  在母女俩最难的时候,社工和检察官走入了她们的家庭……


01

助困境未成年人“脱困”

父亲失联9年多

未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刘芳带着女儿果果投奔老父亲,一家三口挤在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果果自小多病,这对母女成为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新华里社区居委会重点关注的对象,逢年过节,工作人员总要去她家看看。“经常在社区看到刘芳急匆匆往外走,问她干什么去,她说孩子又生病住院了。因病致贫,这对母女过得挺难。”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因要照顾生病的孩子,刘芳经常请假,每一份工作都干不长,母女俩主要靠姥爷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当北辰区辰希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区工作者走进社区摸底困境儿童时,社区第一个推荐了果果。


  社区工作者李靖至今还记得去年年底第一次走进果果家时的情景。在一间几乎没有什么像样家具的小房间里,果果坐在桌子前写作业。14岁的女孩长得挺白净,但性格内向,见人总低着头,不怎么说话。李靖问起果果的需求时,她沉默了几秒钟,说想要几本练习册和学习用品,他很快满足了女孩单纯的愿望。几次入户走访后,李靖了解到,果果出生不久,父母离异,法院判决父亲张某每月支付给她700元抚养费。可张某只在最初的几年按时支付抚养费,其后突然失联,9年多的时间里,再也没给过抚养费。果果多病,刘芳只能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女儿。


  “您这些年找过孩子父亲吗?”“找过,找不到,手机号换了。”李靖与刘芳深入交流时得知,人找不到,她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在全面分析果果的情况后,李靖决定启用“检社联动”机制,引入司法力量为果果一家提供帮助。“检社联动”是什么?就是以“检察官+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形式资源整合,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李靖将情况告知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张坤淑,张坤淑觉得关键在于尽快找到果果的父亲,要求其依法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能,建议刘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依法索要抚养费,让困境家庭重燃希望。


拖欠9年的抚养费

要回来了


  在检察院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大量调查后,果果父亲张某被找到。原来张某因涉案入狱服刑,不过已在1年多前刑满释放,他搬了家,也组建了新家庭。今年5月7日,在社区工作者的陪同下,刘芳前往北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夫张某拖欠的抚养费。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彬告诉记者,当天立案后,他与法官冯岳从当事人和社区工作者处了解到这对母女急需抚养费来改善生活,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他想使用银行账户里的钱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他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让他咨询法院,这样他不得不主动联系我们。”刘彬和冯岳向他说明案件情况,开始他有抵触情绪,说自己刑满释放不久,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但法官查明张某的财产情况,其家里拆迁获得了房屋补偿,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张某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在法院主持下,刘芳和张某就案件解决达成执行和解,张某给付所欠婚生女果果9年多的抚养费共计77000元。其中,由法院扣划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000元并发还申请执行人刘芳,剩余款项张某于8月31日前给付50000元。收到该笔款项后,刘芳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张某10月15日前给付剩余20000元。在本案付款期间,他正常给付果果每月抚养费700元。


  “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多年的抚养费,其中一部分拿来偿还给女儿治病借亲友的钱,剩下一部分存起来,以后孩子上学还需要钱。我们母女有今天,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近日,社区工作者和检察官再次到果果家回访,刘芳母女一再向社区工作者和检察官表示感谢。她告诉记者,拿回多年的抚养费,以后张某每月还会正常支付抚养费,她和女儿的生活宽裕不少。果果依旧很安静,记者问起她对父亲的印象,她低头不语。刘芳说,自出生后,果果也就见过父亲两三次,还有两次是在法院,父爱的缺位导致她对男性比较排斥,在学校几乎不和男同学说话。


  社区工作者李靖表示,目前只是解决了果果生活上的困难,但因为父亲不负责任的举动,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后续他们将与检察官一起对果果进行心理疏导和关怀,希望她早日走出阴影、敞开心扉,成为一个快乐的女孩。


02

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自新

社区工作者助力帮教

15岁男孩涉罪不起诉


  从影视剧里看到那些骑着摩托车深夜飙车的人“潇洒帅气”,15岁的小明(化名)入了迷。他酷爱冒险,喜欢各类极限运动,其中最喜欢骑摩托车。他要求父母给他买一辆摩托车,可父母认为未成年人不适合骑摩托车,拒绝了。没钱买摩托车,他选择了偷。刚刚结束中考,因为父母对他的管教比较松懈,他每天晚上谎称外出和小伙伴玩,其实是与朋友小强(化名)在我市多个地方盗取摩托车。得手后就骑上摩托车去飙车“炸街”,体验在风中疾驰的快感。摩托车失主报警后,公安机关很快将两人抓获归案。这时候,两个小小少年傻了眼,他们的家长也非常震惊,只有15岁的孩子,怎么会想到偷?父母红着眼眶,真诚向失主道歉,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希望他们看在孩子年龄小的份上,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审查起诉期间,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考虑到小明、小强涉案时未满18周岁,且小强在作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二人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具备一定家庭监护与社会监管的条件,依法决定对小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在考察期间,“检社联动”机制启动。津南区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司法社区工作者们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帮教。社区工作者分析了小明犯罪原因、法律认知、再犯风险等,并了解他平时的表现,评估是否可附条件不起诉,出具专业补充社会调查报告。社区工作者还与小明父母谈话,了解到小明曾经是一个学习努力的好孩子,但自从父母离异后,他开始沉默寡言,有什么心事都不愿意说出来。15岁正值青春期,他越来越不愿意学习,逃课、不写作业、甚至还学会了抽烟、喝酒。父母各忙各的,教育方式动辄打骂,没有认真和小明沟通,了解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其实有很多父母都是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比较简单粗暴。青春期的孩子最容易有逆反心理,越这样孩子会越叛逆。教育孩子,要尝试和孩子沟通,了解到他内心真正的需求,再去慢慢开导,不然很容易出现问题。”检察官对小明的父母进行训诫,社区工作者、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他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我们告知家长首先要调整自身行为,要多关心孩子,多和孩子沟通。”对小明,检察官和帮教社区工作者也每月定期谈心,了解他心里的困惑,帮助他重新树立人生目标,并让他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体会到助人的快乐。一段时间后,小明改变了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从开始不情愿到后来主动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最终,小明通过帮教考察,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小明做出不起诉决定。


03

“检社联动”形式不断创新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一直在不断创新“检社联动”机制的形式,利用社区工作者的“外脑”,与检察官的司法手段相结合,致力于护航未成年人阳光成长。


建立“困境儿童爱心工坊”


  “皮皮(化名)7岁,父母双残无照顾孩子能力,由姑姑照看;洋洋(化名)9岁,父母和祖父母均患病,家庭因病致贫;小宇(化名)10岁,父母去世,跟着祖父母居住在厂房里……”这是“困境儿童爱心工坊”在册困境儿童名单里的孩子。“困境儿童爱心工坊”是近日北辰区辰希青少年社工中心与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的,旨在探索“检校社家”困境儿童共育体系。社区工作者们在北辰区双口镇政府的支持下,对全镇域内在册困境儿童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以提供精准帮扶;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能,为孩子们提供综合司法保护。检察官和社区工作者携手改善困境儿童的家庭环境、生活条件、生活习惯,提升他们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强化家庭、学校保护,避免未成年人出现越轨行为。


  张坤淑检察官告诉记者,“检社联动”最大的好处是社区工作者深入社区,他们能够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并提供心理疏导、物质帮扶等服务,而检察官则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孩子们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双方优势互补,共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站”


  “今天我在模拟法庭上当‘检察官’了,我事先看了好多相关的法律书籍,还在网上查找了类似的案例……”近日,津南区13岁少年小超参加了“社区检察官讲堂”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小家伙别提多激动了,回到家一直在和父母念叨第一次当“检察官”的感受,还说要好好学习,长大要成为真正的公诉人员,捍卫公平与正义。


  “社区检察官讲堂”是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检社联动”机制而特别设立的。检察官通过睦邻社工服务站点定期收集社区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开展“点餐式普法”。今年6月,该院还与睦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站”,双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司法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提高服务机构的承接能力、专业社区工作者的服务质量。


社区工作者充当“临时家长”


  在日前发生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因为在外地不能到场,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社区工作者充当“临时家长”,参与讯问过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协助未成年人与办案人员沟通,他们毕竟是孩子,看到这样的场面,难免会紧张,我们会安抚他们的紧张情绪,让他们积极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这其实也为后续开展帮教服务打下基础。”社区工作者小张告诉记者。这是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检社联动”机制一种形式上的创新。


  另外,该院与还东丽区团区委、司法局等六家单位建立“丽检·新萌涉‘未’观护基地”,组建由青少年事务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区民警、检察官为成员的帮教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行为”双向矫治。2022年观护基地成立以来,共计对5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形成一套“教育感化+爱心呵护+行为矫治”的有效经验做法。


04

教育专家:

新型跨领域合作模式

具有多方面优势


  “‘检察+社区工作者’是一种新型的跨领域合作模式,它实现了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的一体化服务,实现了检察院、社区工作者、学校、家庭等多方资源的整合与协作,形成合力,因此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张立平副教授这样评价“检社联动”机制。他认为在这种联动机制下,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可以携手为青少年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如社区工作者重点关注青少年生活和社会适应问题,对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和社会适应训练,配合检察院的法律知识普及,提高青少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检察官则关注法律教育和权益保护,通过社区工作者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了解法律规定和自身权利,从而增强法治意识,减少触犯法律的可能性。检察官还可以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帮助青少年建立对法律系统的信任,从而更愿意寻求法律和心理方面的帮助。


  “检社联动”机制也为青少年问题的综合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结合法律、社会学和心理学理论,可以形成综合性的干预框架,为青少年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支持。利用社会工作理论(如生态系统理论和赋权理论),可以引发社会关注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推动青少年在法律与社会责任方面的认知提升。同时,借助这种联动机制,也可以向社会各界表明,法律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工具,更是教育和发展的手段,通过法治教育可以促进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通过社会工作的干预,结合法律的威慑作用,为青少年犯罪预防提供新的理论依据,探索司法介入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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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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