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招聘原则
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相关待遇
被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报名程序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
学校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二)审查结果
学校将会在报名简历页面显示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网站信息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联系电话:0453-6516099。
(三)注意事项
1.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责任自负;若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二)确认地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 综合楼301、302教室
(三)参加人员
在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hr.mdjnu.cn)报名简历页面显示为审核通过的人员。
(四)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请详细参照《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需将此目录打印,并附于所提交材料的首页位置。
请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现场资格确认流程结束之后,各类证件、证书的原件将会返还至应聘人员。其中,《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的原件,连同其他复印件材料,将留存用于存档以及后续的核查工作。
(五)相关说明
1.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如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
2.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开展笔试,后进行面试。成绩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后续将发布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请及时留意关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和专业知识(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辅导员及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范围。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后续将发布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请及时留意关注。
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及以上(需同时设置多个考官小组的,每组不少于5人),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依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求,通过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汇报、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若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其中应聘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的人员,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依照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
学校组建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予以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和聘用
(一)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施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予以监督,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的公开招聘专题予以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当及时关注网站所发布的公告以及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致使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应聘者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本人的人事档案。
(六)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聘任情况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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