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生活中,好人好事如同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点缀着我们的生活,传递着温暖与希望。好人好事不仅体现了人性的光辉,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我校涌现出了一批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学子,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当代青少年的良好风貌。
传承红色基因
助人为乐,敢于担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三中教育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学生存善念、行善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024年9月30日,三中高一年级45班同学“妹丽”在回家途中,路遇交通事故,一名女干警在行车道上滑倒,当时正下着大雨如不及时救助存在二次交通事故危险,面对紧急情况,“妹丽”同学勇于担当、竭尽全力实施了救助,并迅速拨打120、110报警,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被救助人单位勐卯边境派出所经多方打听找到“妹丽”同学,并送来了感谢信,为“妹丽”颁发了荣誉证书。
“妹丽”同学代表了三中学子的优秀品质和良好风尚,更彰显了校园的正能量。“妹丽”同学的行为是全校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们学校精神风貌的缩影。在此,我们呼吁全校师生向她学习,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传递正能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环境。
供稿 | 德育处
编辑 | 陈 潇
初审 | 尹可嫡
复审 | 陈 红
终审 | 姚元波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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