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试点带动提升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和缴费质量

文摘   2024-11-29 17:19   云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定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集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通过先行先试,积极实践“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多元筹资机制,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目前狮山镇狮山村被列为全省首批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村,是今年楚雄州唯一一个试点村。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狮山镇多次深入狮山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小组长会议和户长会议,宣传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讲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的好处,阐明村集体经济收益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意义和作用,算清享受集体经济补助后的经济账和长远账,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参保居民在享受村集体补助政策的同时,个人积极缴费,主动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长缴多缴,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

根据《武定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村一策”原则,狮山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拟定《狮山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为本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738名群众兑付集体经济补助14.76万元,同时积极创新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对象纳入补助范围,为本村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61名群众兑付补助1.22万元,累计为全村799名参保群众兑付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5.98万元。

通过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既减轻了参保群众参保缴费的经济负担,又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养老保障水平;既提升了参保群众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的主动性,又促进了村民参与村集体经济经营的积极性。结合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落实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质量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中,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2.69%,较往年大幅下降,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8.26%,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目前,武定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改善养老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在全面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带动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落地实施,有力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为促进富民增收和乡村振兴,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生海 许嘉芬)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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