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年第二期)
为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及国家债权得以实现,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9止。
被悬赏人:董云(曾用名:董家斌)
身份证号码:530328198110052411
可能出现的地点:沾益区盘江镇、红河州、普洱市等
涉案标的:722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3)云03民终3735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条件及金额:
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悬赏金奖励,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悬赏金不低于3000元)。
2、提供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提供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
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9325075264
接待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明法楼二楼执行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来源:麒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