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休息室安装屏蔽器并非行使公权力,而是一般性的内部管理手段,“甚至类似物业管理性质”,对单位外部人员并不产生规范约束力。
律师自己关闭休息区屏蔽器的行为“欠妥”,原因在于,即便洛阳中院没有获得行政审批,律师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而不是自己关闭屏蔽器。
在法庭休息室安装屏蔽器并非行使公权力,而是一般性的内部管理手段,“甚至类似物业管理性质”,对单位外部人员并不产生规范约束力。
律师自己关闭休息区屏蔽器的行为“欠妥”,原因在于,即便洛阳中院没有获得行政审批,律师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而不是自己关闭屏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