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
发生轻微车损事故
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
“浙里快处台州”
手机在线操作
轻松处理交通事故
既保证了自身的安全
又避免造成道路拥堵
“浙里快处台州”操作流程
第一步:事故上报
打开微信,搜索“浙里快处台州”微信小程序,或者进入“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浙里快处台州",或者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快处台州”进入,首次进入需要在“浙里办”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验证 ,进入后点击【事故上报】。
第二步:信息补充
点击【信息补充】,按照要求拍摄“事故碰撞照片”、“事故前方照片”、“事故后方照片”、“驾驶证照片”、“行驶证照片”、“车架号照片”,提交信息后等待交警后台事故认定。
第三步:快速撤离
完成拍照取证后,快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事故进一步处理。
第四步:沟通交流
完成报案后收到短信链接,点击进入视频通话,与交警面对面视频交流,或通过电话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及相关情况。
第五步:事故认定
根据当事人描述、现场照片及监控视频,对事故远程定责,在线制作事故文书。
第六步:事故签字
进入“浙里快处台州”,点击【事故签字】在线签字。
最后还可以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价。
第七步:查看文书
进入“浙里快处台州”,点击【查看文书】查看事故认定书。
注意事项: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适用
【受理时间】7时-20时。
【受理范围】发生三车及三车以下的非伤人交通事故。对人轻微受伤可以适用“浙里快处台州”系统处理,但对事后报案原则上不适用。根据《浙江省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于“浙里快处台州”系统处理,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五)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
(六)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七)不适用快速处理的其他情形。
来源:台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