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
临海交警大队组织警力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酒驾
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强化夜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遏制“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3日晚,临海交警出动警力386人,设立14个卡点,采取定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滥用”远光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当晚,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163例,饮酒驾驶3例,飙车炸街4例,开车使用手机、未系安全带等54例,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95例。
“整治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继续对此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临海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违法曝光台
违法行为人:林*福
违法时间:12月3日 19:30
违法地点:临海市桃渚镇东洋大道下山头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金*玲
违法时间:12月3日 19:30
违法地点: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第一大道海望家园路段处
违法行为人:陈*
违法时间:12月3日 19:07
违法地点:临海市永丰镇更楼村路口
违法行为人:王*飞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58
违法地点:临海市永丰镇更楼村路口
违法行为人:刘*兵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58
违法地点:临海市永丰镇更楼村路口
违法行为人:孟*清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53
违法地点:临海市沿江镇马上线7公里300米处
违法行为人:吴*坤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52
违法地点:临海市永丰镇更楼村路口
违法行为人:张*得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34
违法地点:临海市白水洋镇中心菜场门口处
违法行为人:应*康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27
违法地点:临海市白水洋镇中心菜场门口处
违法行为人:黄*献
违法时间:12月3日 18:00
违法地点:临海市杜桥镇环城东路25号前路段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违法司机予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临海交警提醒
行动持续进行中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夜间行车要规范使用车辆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