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或许是我国出租车运价最低的地级市。。咸宁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是 2016 年制定执行的,起步价为 5 元(2 公里),2 公里至 9 公里每 500 米租金 1 元;9 公里以上每 500 米 1.5 元。
10 月 30 日上午,咸宁市发改委召开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对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进行深入论证。此次听证会汇聚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等 18 人。
目前,咸宁市城区共有 542 辆营运出租车,现行运营价格标准是 2016 年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加之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兴出行方式以其更为灵活方便的特点,使得巡游出租车的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出租车乘坐率逐渐下降。同时,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出租车司机收入减少,部分司机工作热情不高,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全省大多数城市相比,咸宁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标准明显处于较低水平。在咸宁市交通运输局的申请下,发改委启动调价工作,并拟定了两个调价方案。
方案一:
运营租价方面,基本起步价 2 公里(含,下同)7 元;2 公里至 9 公里每 500 米租价 1 元,不足 500 米按 500 米计费,9 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 500 米租价 1.5 元,不足 500 米按 500 米计费。
夜间载客租价为夜间 23:00 点至次日早晨 6:00 点时段运营视为夜间行驶载客,上浮 40%。
等候费规定时速低于 12 公里,在 3 分钟以内(含 3 分钟)不计费,每超过 3 分钟,加收 1 元,不足 3 分钟按 3 分钟计费。
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方面,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此外,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 5 元。
方案二:
运营租价为基本起步价 2 公里(含,下同)7 元;2 公里至 9 公里每 500 米租价 1.5 元,不足 500 米按 500 米计费,9 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 500 米租价 2.0 元,不足 500 米按 500 米计费。
夜间载客租价、等候费以及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与方案一相同,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同样加收 5 元。
会上,多数代表认为出租车运价调整符合咸宁市实际情况。大家普遍认为方案一的调整标准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咸宁市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对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进行细致修改完善,之后报请市政府审批。一旦获得市政府批准,新的运价将会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