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南京一医院涉嫌违法...

美食   2024-12-18 19:45   福建  







导语

患者到医院挂号、就诊和开药有着严格的规定。然而,扬州市民倪先生近日向南京晨报投诉说,他本人在扬州却频频接到在南京的扬子医院挂号、开药的发票信息,而且这类药品竟是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



倪先生表示,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扬州市民: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

在医院开到二类精神药品


“我没有去南京的扬子医院挂号、就医和开药,怎么在我手机里有这家医院的挂号和开药的发票信息,难道有人冒用了我的身份信息?”


扬州市民倪先生向有记者介绍说,今年11月3日中午,他在苏服办APP里面,突然发现了几张南京的扬子医院的发票,他大吃一惊,“这怎么回事啊?”


更让倪先生惊讶的是,再仔细一看,竟然发现10月份也有几张扬子医院的发票,看了发票的内容是挂号和开了一种名叫“思诺思”的药物。“我人在扬州,不是我本人去看的病,惊讶后,我随即就在当地报警了。


然而当地警察说是要南京那边的派出所才能受理,又拨打了南京那边的报警电话,同时拨打了02512320投诉医院的这种情况。”倪先生说,为什么当时要报警还要投诉医院,在他看来,肯定是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到医院挂号、就诊和开药。


而这种叫“思诺思”的药,不仅是处方药而且还是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这些情况都涉嫌违法和违规。


让倪先生不解的是:


“11月6日扬子医院投诉办的人联系我,说接到投诉跟我了解情况,我跟他们说明情况之后一直没有再联系我。



我再次联系扬子医院投诉办的人员,该人员向我说明了警察那边的调查结果,具体原因是医院的流程不规范导致他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但是那个人并没有提供身份证原件,只是报了我的身份证号码,所以不构成违法。


后续我要求医院给我开具证明,证明挂号和开药是因为他们医院的流程不规范,导致他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不是我本人的行为。


至于其中是否有医院员工和社会人员合伙利用我的信息倒卖医院的处方药物,医院内部应该自查,后续医院没有给我任何结果,于是我也致电025—12320和025—12345投诉医院的这种情况。


直到11月23日我去南京扬子医院处理这个事情,医院说一切以警察调查结果为准。”



记者调查:

医院承认管理有问题,但没有必要对外解释


医院挂号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不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而“思诺思”药品即酒石酸唑吡坦片,相关资料显示,此类药品为处方药品,而且还是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


对于扬州市民倪先生发现有人冒用他的身份信息,在南京扬子医院开出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该医院医护部副部长张超对有记者回应说,出现这一情况是医院内部管理有问题,具体的情况没有必要对外解释。


不过,该医院医护部11月27日向倪先生反馈的《情况说明》表示:2024年11月3日,我院接到12345投诉工单,投诉人倪先生反映有人盗用他的身份信息在我院开具了药品。


接到工单后医院进行了核查,此身份证号在我院分别于2024年10月3日、10月15日、11月3日有过3次门诊自费开药记录,每次1盒(10mg×7片/盒),均是酒石酸唑吡坦片,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了费用(20.7元/盒,共计62.1元;挂号费每次10元,共计30元),事件发生后该身份证号本人倪先生来院反映此事,担心此购药记录对个人造成影响,医院表示全力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具体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有记者在扬子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咨询时,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患者到该医院就诊,只要报一下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就诊。



警方表示:

当事人可向卫生部门反映医院的行为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山畔派出所在回复扬州市民倪先生时表示,民警接到倪先生报警后,前往扬子医院核实相关情况,经向医生、挂号工作人员等询问,了解到有人通过自行填写身份证号的方式交由挂号人员进行挂号,后前往诊室开药,医院未进行身份核验。


民警后通过多种方式调查,未能明确冒用身份人员信息。


民警告知报警人自行书写身份证号的行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如倪先生认为侵犯了个人权利,可以向卫生部门反映医院的行为。


倪先生向有记者介绍说,此事发生后他不仅打了12345投诉电话,而且还向南京市卫健部门有关投诉平台反映过,但一直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


据了解,南京市卫健委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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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京晨报、爱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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