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选房、选车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1〕1号)《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2〕1号)《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余八0四台家属楼拆迁安置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2022〕32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邓浩、刘焦华、胡春俊、简艳兵、龚小华、龚小兵
组 员:
市融媒体中心 刘远华、周文萍、钟国路
市住建局 甘方、钟炜舟、杨克强
渝水区政府 宋平
渝水区住建局 胡杏根
市投控集团 宁胜平、严敏
二、资格确定
新余八0四台小区已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安置到文新苑、珑泽园棚改小区的拆迁户。
三、确定选房、选车位序号原则
1.以抽签形式确定选房序号
抽签按照本小区意向户型分组,每组分别进行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本小区共41户,分组按照第一组140㎡左右(33户),拟使用文新苑棚改小区7栋作为房源;第二组120㎡左右(5户),拟使用文新苑棚改小区剩余的120㎡左右房型作为房源;第三组130㎡左右(2户),拟使用文新苑棚改小区剩余的130㎡左右房型作为房源;第四组90㎡左右(1户)。因文新苑棚改小区没有90㎡左右的房型,拟将选择该户型业主安置到珑泽园棚改小区。
抽签顺序按照意向户型分组后根据腾空证号确定。
2.以抽签形式确定选车位序号
本小区有选购车位意向的住户共26户,选车位序号抽签不分组,抽签顺序按腾空证号确定。参加完选房序号抽签后有选购车位意向的拆迁户暂不离场,待选房序号抽签结束后开始选车位序号抽签。
四、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1.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拆迁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新余八0四台信号监测点(复兴大厦2301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可由该代理人抽签。
2.委托代理选房顺序号抽签的申请
拆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顺序号抽签,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顺序号抽签的,代理人携拆迁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腾空证和拆迁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按选房顺序号抽签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办理抽签事宜。
五、抽签程序
1.抽签时间:定于2025年1月22日9:30至12:00。按照腾空证号顺序抽签,分别进行一、二、三、四组抽签。
2.选房序号抽签组别分类:第一组140㎡左右(33户);第二组120㎡左右(5户);第三组130㎡左右(2户);第四组92㎡左右(1户)具体如下:
第一组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40㎡左右的拆迁户抽签选号(共33户,1号—33号);
第二组确认购房面积为120㎡左右的拆迁户抽签选号(共5户,1号—5号);
第三组确认购房面积为130㎡左右的拆迁户抽签选号(共2户,1号—2号);
第四组确认购房面积为92㎡左右的拆迁户抽签选号(共1户,1号);
1月22日9:30第一组进行抽签,二至四组依次进行。
3.选车位序号抽签不分组别,按照腾空证序号依次进行抽签(有选购车位意向的住户共26户,1号—26号)。
4.抽签地点在北湖会展中心一楼政协厅,每户限1人参与。
5.按照公布的具体抽签时间,拆迁户对照类别、批次、抽签序号,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腾空证号,在当日抽签时间开始前先进行身份认定并签到(提前30分钟开始签到),进入候选区后对应抽签序号座位就坐,等待参加抽签(若户主本人不能到场,配偶或者代理人必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是本人需带委托书参加抽签)。为确保抽签有序开展,不在规定场次内人员谢绝进入抽签现场。
6.启动抽签程序。由工作人员将所有选房、选车位签号放入所对应的抽签箱,并将请公证处人员审核认可。
7.抽签开始后,相同组别按10户一小组分组实施,由工作人员点名上台进行抽签。抽出的序号球出箱就自行确认,不得放回更改,尔后将球号交给工作人员认定,当场公布,再填写选房序号、选车位序号相关信息并签名。
8.为确保选房工作效率,照顾广大群众利益,当工作人员连续报原户主名字3次,拆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抽签顺序顺延。当该拆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进行的该批次该小组(10户)的最后一个进行抽签。若因拆迁户(或委托人)自身原因未能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抽签,该拆迁户选房序号排在所选户型的最后一名,若有2人及以上未能参加抽签的,按腾空证序号排名进行选房。
9.当天抽签工作结束后,将对抽签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10.抽签全程由新余钢城公证处现场公证。抽签结果当场公布,事后将在业主群内公告。
六、关于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
抽签选号现场分别由公安、安保、医疗、消防等人员维护秩序、卫勤保障。
七、本方案经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0790-6442416
新余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1月17日
为确保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选房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1〕1号)《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2〕1号)《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余八0四台家属楼拆迁安置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2022〕32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邓浩、刘焦华、胡春俊、简艳兵、龚小华、龚小兵
组 员:
市融媒体中心 刘远华、周文萍、钟国路
市住建局 甘方、钟炜舟、杨克强
渝水区政府 宋平
渝水区住建局 胡杏根
市投控集团 宁胜平、严敏
二、参加分房选房人员资格
已取得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的拆迁户。
三、选房原则及房源信息
按照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户型及选房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拆迁户原则上选择意向户型,如意向户型房源不足的,在同组其他房源中进行选择。
房源信息
120㎡左右(5户)及130㎡左右(2户)意向户型,提供文新苑小区相应户型剩余房源(详见附件)供拆迁户选择。
140㎡左右(33户)意向户型,提供文新苑小区7栋东面25套,西面302、502、702、902、1102、1302、1502、1702、1902、2102、2302、2502号房,共计37套供拆迁户选择。
90㎡左右(1户)意向户型,提供珑泽园小区1栋相应面积户型剩余房源供拆迁户选择。
四、委托选房程序说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1.新余八0四台小区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拆迁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新余八0四台信号监测点(复兴大厦2301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2.委托代理选房的申请
拆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原产权人需到新余八0四台信号监测点(复兴大厦2301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代理人参加选房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户身份证复印件、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拆迁户书面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按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选房序号,在规定的场次及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房。
五、选房程序
(一)选房程序
1.选房时间:2025年1月22日15:00—16:00。
2.选房顺序安排如下:
按照组别及选房序号依次开始选房
第一组确认购房面积为140㎡左右的拆迁户1号—33号选房;
第二组确认购房面积为120㎡左右的拆迁户1号—5号选房;
第三组确认购房面积为130㎡左右的拆迁户1号—2号选房;
第四组确认购房面积为90㎡左右的拆迁户1号选房。
(二)有关事项
1.拆迁户对照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和场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余八0四台小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在对应场次时间开始前到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进行签到(提前30分钟开始签到),进入候选区等待参加选房。
2.为确保选房有序开展,每户只能2人进入现场选房且不在规定场次内的人员谢绝进入选房现场。
3.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组别与选房顺序号一次性安排一组(5户)拆迁户进入选房区,拆迁户应在规定时间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栋号房号,并当场签定《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
4.每名拆迁户拥有5分钟选房时间的权利,自当前拆迁户确认房号后,后一名拆迁户的选房时间由工作人员重新计时5分钟,以此类推。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房号的返迁户,由下一个顺序号选房,未选房的拆迁户在该选房场次的最后一名继续选房。
5.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顺序号3次,拆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选房顺序顺延。当该顺序号的拆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正在选房组别的最后一个进行选房。
6.在本户型选房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定房的,待该户型选房结束后,按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7.该场次选房结束后立即公布,并在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进行公示。
六、房价计算
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住宅)》第四点规定:
(一)住宅房屋采取产权建筑面积“1:1.2”置换;
(二)安置房的结算。
①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3500元∕㎡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以上且不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88%优惠购买;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购买。
②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补偿给被征收人。
七、其他事宜
1.为让拆迁户更全面、更清楚地掌握信息,在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提前公布可选房源情况、一房一价表等相关资料,供拆迁户选房参考。
2.为便于拆迁户及时掌握选房的具体情况,将在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建立房源销控表,拆迁户在确认房号后,工作人员将在销控表上予以同步标记。
3.由新余市聚和置业有限公司按选房顺序号分批分期与完成选房程序的拆迁户签订正式的《安置房买卖合同(预售)》,具体时间以电话、微信通知为准。
4.看房时间:1月20日9:00—12:00
5.有意互换房型的双方,在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2日内,双方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共同到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申请办理。
6.选房工作结束后,将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八、关于安全工作
(一)所有人员参加看房需全程佩戴安全帽,做好个人防护。
(二)选房位现场请公安、安保、医疗等人员维护秩序和卫勤保障。
九、本方案经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0790-6442416
附件:
新余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1月17日
为确保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选车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1〕1号)《新余市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纪要》(余化大组字〔2022〕1号)《新余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余八0四台家属楼拆迁安置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2022〕32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邓浩、刘焦华、胡春俊、简艳兵、龚小华、龚小兵
组 员:
市融媒体中心 刘远华、周文萍、钟国路
市住建局 甘方、钟炜舟、杨克强
渝水区政府 宋平
渝水区住建局 胡杏根
市投控集团 宁胜平、严敏
二、资格确定
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已抽签确认选车位序号的拆迁户。
三、拆迁户看车位安排。
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文新苑小区及珑泽园小区车位剩余情况表。
看车位时间:1月20日9:00—12:00
四、拆迁户选车位安排
(一)选车位原则
按照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已抽签确认的选车位序号,依次进行选车位。一套安置房只能选择一个车位(含母子车位)。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签订选车位确认书后必须用地下室面积置换地下车位,不得放弃。
(二)委托选车位程序说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车位,需委托他人代理选车位的, 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1.新余八0四台小区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新余八0四台信号监测点(复兴大厦2301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车位。
2.其他委托代理选车位的申请拆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车位,需委托他人代理选车位的,原产权人需到新余八0四台信号监测点(复兴大厦2301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车位。代理人参加选车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户身份证复印件、拆迁户书面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参加选车位。
(三)选车位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2日16:30—17:30。
(四)选车位顺序安排
选房完成并已取得《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房选车位序号确认书》的拆迁户暂不离场,待选房结束后开始选车位。
按照选车位序号抽签结果,由选车位序号1号—26号依次开始选车位。
(五)有关事项
1.拆迁户对照公布的具体选车位时间,在结束选房工作后,在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候选区等待参加选车位。
2.为确保选车位有序开展,每户只能2人进入现场选车位且不在规定场次内的人员谢绝进入选车位现场。
3.选车位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车位顺序号安排拆迁户进入选车位区,拆迁户应在规定时间按照选车位顺序号依次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车位号,并当场签订《新余八0四台小区拆迁安置选车位结果确认书》。
4.每名拆迁户拥有3分钟选车位时间的权利,自当前返迁户确认车位号后,后一名返迁户的选车位时间由工作人员重新计时 3 分钟,以此类推。超过3分钟仍未选定车位号的拆迁户,由下一个顺序号选车位,未选车位的拆迁户在该选车位组别的最后一名继续选车位。
5.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顺序号3次,拆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选车位顺序顺延。当该顺序号的拆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正在选车位组别的最后一个进行选车位。
6.该场次选车位结束后立即公布,并在北湖湾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北湖宾馆正对面)进行公示。
(六)车位价格计算
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住宅)》第一点第(二)条规定,住宅地下室的补偿:地下室面积统一测绘确定后,两种方式任意选择一种。
1.地下室等面积置换地下车位1个,车位面积以划线面积为准,面积相差部分按车位的市场价多退少补;
2.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70%实行货币补偿或按70%折算为安置房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
(七)其它事宜
1.为让拆迁户更全面、更清楚地掌握信息,将提前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的方式公布小区剩余车位情况,拆迁户在确认车位号后,工作人员将予以同步标记。
2.选车位工作结束后,将对选车位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八)关于安全工作
选车位现场分别请公安、安保、医疗等人员维护秩序和卫勤保障。
五、本方案经新余八0四台小区选房领导小组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0790-6442416。
新余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1月17日